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阶段性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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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阶段性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在马鞍山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9号码头投资建设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分三期实施。2022年6月24日,项目取得环评批复(马环审〔2022〕80号);2022年9月28日一期开工建设,2023年3月完成一期项目建设,2023年9月完成阶段性(一)自主验收。二期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建成,并于2023年12月28日交工验收。2024年03月,建设单位根据二期项目建设情况对现有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申请,并于2024年03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024年5月,受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委托,检测单位安徽 (略) 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5月31日组织对码头项目进行阶段性(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湖北 (略) 编制了《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阶段性(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2024年6月25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组织召开了《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阶段性(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由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建设单位)、武汉长江航 (略) (设计单位)、中交第 (略) (施工单位)、浙江港湾 (略) (监理单位)、安徽省科兴交通 (略) (监理单位)、湖北 (略)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和3位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项目环评报告等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25日

受理电话:*

联系人:童宏旺


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港口集团9#码头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马鞍山

2022年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在马鞍山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9号码头投资建设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分三期实施。2022年6月24日,项目取得环评批复(马环审〔2022〕80号);2022年9月28日一期开工建设,2023年3月完成一期项目建设,2023年9月完成阶段性(一)自主验收。二期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建成,并于2023年12月28日交工验收。2024年03月,建设单位根据二期项目建设情况对现有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申请,并于2024年03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024年5月,受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委托,检测单位安徽 (略) 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5月31日组织对码头项目进行阶段性(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湖北 (略) 编制了《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阶段性(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2024年6月25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组织召开了《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阶段性(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由马鞍山港口(集团) (略) (建设单位)、武汉长江航 (略) (设计单位)、中交第 (略) (施工单位)、浙江港湾 (略) (监理单位)、安徽省科兴交通 (略) (监理单位)、湖北 (略)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和3位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项目环评报告等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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