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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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水保验收
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28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6月2 (略) (略) 主持召开了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参会单位等,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技术支撑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落实了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并提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北联众经纬房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湖北省/ (略) /掇刀区

备注:

, (略) ,荆门
水保验收
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28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6月2 (略) (略) 主持召开了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参会单位等,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技术支撑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落实了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并提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北联众经纬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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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湖北省/ (略) /掇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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