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JLYP2024008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能提升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HNJLYP2024008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能提升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湖南星邦 (略) | |
联系人 | 罗总 | |
项目名称 | 湖南星邦 (略) 智能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能提升改扩建项目 | |
地理位置 | (略)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大道东128号(星邦二期联合厂房) | |
项目简介 | 项目总投资57283.85万元,新建PACK智造车间和储能系统智能制造车间,包括生产区、检测区、仓储区、研发区、试验区等。建成后预计年产集装箱式储能设备5GWh | |
现场 调查 | 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 采样 | 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物、硫化氢、氨、紫外辐射、高温、噪声、激光辐射等。 由类比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涂装车间手工补粉岗位、装配车间组装岗位噪声超标,其他岗位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本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所提及的防护措施后预计化学因素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紫外辐射、高温强度不会超标,在采取综合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危害。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的规定,项目单位属于《目录》第三大类制造业中的C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属于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议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本项目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但部分内容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的深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也未作具体设计,在后续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完善。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若能在今后的工程设计中将上述结论指出的缺少的内容和本报告第四章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补充完善,并能在本项目施工和建成投产后将各项设计内容予以落实,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均能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则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
附件下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湖南星邦 (略) | |
联系人 | 罗总 | |
项目名称 | 湖南星邦 (略) 智能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能提升改扩建项目 | |
地理位置 | (略)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大道东128号(星邦二期联合厂房) | |
项目简介 | 项目总投资57283.85万元,新建PACK智造车间和储能系统智能制造车间,包括生产区、检测区、仓储区、研发区、试验区等。建成后预计年产集装箱式储能设备5GWh | |
现场 调查 | 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 采样 | 人员 | -- |
时间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物、硫化氢、氨、紫外辐射、高温、噪声、激光辐射等。 由类比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涂装车间手工补粉岗位、装配车间组装岗位噪声超标,其他岗位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本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所提及的防护措施后预计化学因素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紫外辐射、高温强度不会超标,在采取综合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危害。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的规定,项目单位属于《目录》第三大类制造业中的C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属于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议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本项目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但部分内容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的深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也未作具体设计,在后续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完善。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若能在今后的工程设计中将上述结论指出的缺少的内容和本报告第四章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补充完善,并能在本项目施工和建成投产后将各项设计内容予以落实,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均能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则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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