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兴发改审批〔20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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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兴发改审批〔2024〕31号

(略) 兴宾区寺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 (略) 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请示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2308-*-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兴宾区寺山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改造总长2.703km,其中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路线全长2.441km,改造长度2.391km,红线宽度12m; (略) 支路道路路线全长0.312km,改造长度0.312km,道路红线宽度8.0m。项目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横断面为单幅路,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935.80万元。工程建筑安装费为781.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10.19万元,基本预备费44.5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业主自筹。

六、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243.61万元。

七、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略) 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总概算表




(略) 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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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兴宾区寺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 (略) 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请示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2308-*-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兴宾区寺山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改造总长2.703km,其中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路线全长2.441km,改造长度2.391km,红线宽度12m; (略) 支路道路路线全长0.312km,改造长度0.312km,道路红线宽度8.0m。项目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横断面为单幅路,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935.80万元。工程建筑安装费为781.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10.19万元,基本预备费44.5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业主自筹。

六、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243.61万元。

七、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略) 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总概算表




(略) 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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