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南片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6月26日南片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旭峰工艺品加工厂年产100吨塑料饰品建设项目 | (略) (略) 街道紫溪村20 (略) (略) 2#厂房6楼 | (略) 旭峰工艺品加工厂 | 厂区用地面积1638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吨塑料饰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废水、旋流塔废水委托 (略) (略) 处置,不外排。 废气:注塑废气、涂装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固化废气经“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略) 横店国安电子磁钢厂年产5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项目 | (略) (略) 横店镇电子工业 (略) 35号 | (略) 横店国安电子磁钢厂 | 厂区用地面积40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空排放;烧结粉尘和加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3 | (略) (略) 年产4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项目 | (略) (略) 横店镇电子工业 (略) 58号 | (略) (略) | 厂区用地面积102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加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4 | (略) (略) 年产120吨水性色浆、45吨调合漆项目 | (略) (略) 街道大联村红木创业园2栋 | (略) (略) | 厂区用地面积729.99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20吨水性色浆、45吨调合漆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拆包、投料粉尘经移动集尘器和脉冲集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分装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5 | (略) 画水华晨红木家具厂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 | (略) (略) 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 | (略) 画水华晨红木家具厂 | 厂区用地面积52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套红木家具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帘废水、喷淋废水、打磨废水委托 (略) (略) 处置,不外排。 废气:涂装废气、喷枪清洗废气、晾干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木工粉尘、开料粉尘经双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打磨粉尘和磨光粉尘经侧吸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胶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旭峰工艺品加工厂年产100吨塑料饰品建设项目 | (略) (略) 街道紫溪村20 (略) (略) 2#厂房6楼 | (略) 旭峰工艺品加工厂 | 厂区用地面积1638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吨塑料饰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废水、旋流塔废水委托 (略) (略) 处置,不外排。 废气:注塑废气、涂装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固化废气经“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略) 横店国安电子磁钢厂年产5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项目 | (略) (略) 横店镇电子工业 (略) 35号 | (略) 横店国安电子磁钢厂 | 厂区用地面积40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空排放;烧结粉尘和加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3 | (略) (略) 年产4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项目 | (略) (略) 横店镇电子工业 (略) 58号 | (略) (略) | 厂区用地面积102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加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4 | (略) (略) 年产120吨水性色浆、45吨调合漆项目 | (略) (略) 街道大联村红木创业园2栋 | (略) (略) | 厂区用地面积729.99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20吨水性色浆、45吨调合漆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拆包、投料粉尘经移动集尘器和脉冲集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分装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5 | (略) 画水华晨红木家具厂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 | (略) (略) 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 | (略) 画水华晨红木家具厂 | 厂区用地面积5200m2,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套红木家具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帘废水、喷淋废水、打磨废水委托 (略) (略) 处置,不外排。 废气:涂装废气、喷枪清洗废气、晾干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木工粉尘、开料粉尘经双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打磨粉尘和磨光粉尘经侧吸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胶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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