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繁育基地10号地块”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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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繁育基地10号地块”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 “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繁育基地10号地块”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防城区上防高速南侧

二、项目概况

(一) 批准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80㎡,净用地面积*.80㎡,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建设规模:≤*.80㎡,容积率:≤1.0,绿地率:≥25%,建筑限高 :≤24m。配备车位:按规范设置。

(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净用地面积为*.80㎡,总建筑面积为*.26㎡,总计容建筑面积*.26㎡,容积率为0.78,建筑密度为34.53%,绿化率25%,机动车位:135个。

(三)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二)项目所在地现场:防城区上防高速南侧。

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770-*, (略) 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 (略) 自然资源局,邮编:*)。

四、本案图示

区位图

总平图

实景鸟瞰图

鸟瞰图

夜景鸟瞰图

综合楼

宿舍楼

饲养房

检疫楼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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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 “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繁育基地10号地块”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防城区上防高速南侧

二、项目概况

(一) 批准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80㎡,净用地面积*.80㎡,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建设规模:≤*.80㎡,容积率:≤1.0,绿地率:≥25%,建筑限高 :≤24m。配备车位:按规范设置。

(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净用地面积为*.80㎡,总建筑面积为*.26㎡,总计容建筑面积*.26㎡,容积率为0.78,建筑密度为34.53%,绿化率25%,机动车位:135个。

(三)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二)项目所在地现场:防城区上防高速南侧。

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770-*, (略) 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 (略) 自然资源局,邮编:*)。

四、本案图示

区位图

总平图

实景鸟瞰图

鸟瞰图

夜景鸟瞰图

综合楼

宿舍楼

饲养房

检疫楼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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