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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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亿豪石油 (略) 自动软水处理器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安亿豪石油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延安亿豪石油 (略) 自动软水处理器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延安亿豪石油 (略) 自动软水处理器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结论和相关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安塞区沿河湾镇杨家沟村。项目占地面积6689.03m2,主要建设一层生产厂房一栋、三层宿办楼一栋、门卫等配套附属设施。生产厂房内设 1 条自动软水处理器生产线,规模为年产软水处理树脂罐 500台;1条石油专用设备维修生产线,规模为年维修注水泵100台、抽油机200台。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7%。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是配料、浸胶、固化废气、擦拭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喷漆、晾干废气,通过采取利用集气罩集气,将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并通过风管、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 (略) 进入安塞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对室外风机加隔声罩、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限值。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零部件、边角料及焊渣等,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胶桶、废固化剂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漆桶、废切削液等,分类收集后危险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加强操作管理,确保处理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你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生态环境安塞分局,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28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亿豪石油 (略) 自动软水处理器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安亿豪石油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延安亿豪石油 (略) 自动软水处理器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延安亿豪石油 (略) 自动软水处理器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结论和相关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安塞区沿河湾镇杨家沟村。项目占地面积6689.03m2,主要建设一层生产厂房一栋、三层宿办楼一栋、门卫等配套附属设施。生产厂房内设 1 条自动软水处理器生产线,规模为年产软水处理树脂罐 500台;1条石油专用设备维修生产线,规模为年维修注水泵100台、抽油机200台。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7%。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是配料、浸胶、固化废气、擦拭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喷漆、晾干废气,通过采取利用集气罩集气,将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并通过风管、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 (略) 进入安塞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对室外风机加隔声罩、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限值。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零部件、边角料及焊渣等,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胶桶、废固化剂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漆桶、废切削液等,分类收集后危险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加强操作管理,确保处理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你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生态环境安塞分局,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28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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