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宿迁市万群家禽养殖场年出栏8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宿迁市万群家禽养殖场年出栏8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名称 关于对宿迁市万群家禽养殖场年出栏8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2024-00311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关于对宿迁市万群家禽养殖场年出栏8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宿环建管〔2024〕17号

(略) 万群家禽养殖场:

你公司报送的《 (略) 万群家禽养殖场年出栏8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会议纪要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技术评审会议纪要,此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基本情况:该项目 (略) 宿豫区大兴镇怀仑村周马五组,占地面积约22092m2,此项目建设6栋鸡舍(每栋鸡舍面积约1560m2)及配套公辅设施和环保治理设施。本项目采用规模化肉鸡笼养模式,年养殖肉鸡6栏,每栏出鸡14.2万只,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出栏85万只肉鸡的养殖规模。

三、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水环境。此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场区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沉砂集水+水解酸化+厌氧反应+好氧处理+消毒处理,处理能力50m3/d)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水田作物标准要求后暂存于尾水收集池中,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污水输送网络,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运营期间设施应先于其对应的生产设施运转,后于对应设施关闭,保证在生产设施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项目鸡粪临时堆场为密闭房间,堆场恶臭经负压收集后再经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站异味池体加盖防止异味外溢,必要时应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防止臭味扰民;此项目冬季供暖使用2t/h的液化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有组织排放。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此项目需设置3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暂无敏感目标,日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四)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加强对其运输过程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强化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设置事故应急池120m3,并做好监控,确保环境安全。

(七)全厂设2个排气筒,雨水排放口1个,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NH3≤0.0096t、H2S≤0.00096t、颗粒物≤0.012t、二氧化硫≤0.02t、氮氧化物≤0.035t。

2.水污染物:综合利用,零排放。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项目竣工投运后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六、你公司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工作。

七、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略) 宿豫生 (略)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如此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项目代码:2309-*-89-01-*)???????????????????????????????????

**日

(略) 生态环境局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服务中心, (略) 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略) 宿豫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日印发

名称 关于对宿迁市万群家禽养殖场年出栏8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2024-00311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关于对宿迁市万群家禽养殖场年出栏8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宿环建管〔2024〕17号

(略) 万群家禽养殖场:

你公司报送的《 (略) 万群家禽养殖场年出栏85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会议纪要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技术评审会议纪要,此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基本情况:该项目 (略) 宿豫区大兴镇怀仑村周马五组,占地面积约22092m2,此项目建设6栋鸡舍(每栋鸡舍面积约1560m2)及配套公辅设施和环保治理设施。本项目采用规模化肉鸡笼养模式,年养殖肉鸡6栏,每栏出鸡14.2万只,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出栏85万只肉鸡的养殖规模。

三、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水环境。此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场区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沉砂集水+水解酸化+厌氧反应+好氧处理+消毒处理,处理能力50m3/d)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水田作物标准要求后暂存于尾水收集池中,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污水输送网络,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运营期间设施应先于其对应的生产设施运转,后于对应设施关闭,保证在生产设施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项目鸡粪临时堆场为密闭房间,堆场恶臭经负压收集后再经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站异味池体加盖防止异味外溢,必要时应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防止臭味扰民;此项目冬季供暖使用2t/h的液化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有组织排放。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此项目需设置3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暂无敏感目标,日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四)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加强对其运输过程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强化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设置事故应急池120m3,并做好监控,确保环境安全。

(七)全厂设2个排气筒,雨水排放口1个,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NH3≤0.0096t、H2S≤0.00096t、颗粒物≤0.012t、二氧化硫≤0.02t、氮氧化物≤0.035t。

2.水污染物:综合利用,零排放。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项目竣工投运后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六、你公司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工作。

七、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略) 宿豫生 (略)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如此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项目代码:2309-*-89-01-*)???????????????????????????????????

**日

(略) 生态环境局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服务中心, (略) 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略) 宿豫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日印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