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年版?明阳国际健康城控制性规划》图则编号A1-2-1、D-4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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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年版?明阳国际健康城控制性规划》图则编号A1-2-1、D-4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对《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年版)?明阳国际健康城控制性规划》图则编号A1-2-1、D-4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 (略) 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年版)?明阳国际健康城控制性规划》。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及主要维护内容

(一)规划范围

A1-2-1地块:南钦路以西、高山二路以北、明阳大道以南的围合区域(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D-4地块:明阳大道、明阳五路、兴龙路、龙潭路的围合区域(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二)主要维护内容

(略) 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 (略) 建设和产业发展,优化用地功能,做到合理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拟对《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年版)?明阳国际健康城控制性规划》图则编号A1-2-1、D-4地块实施维护。本次维护主要内容如下:

原控规A1-2-1地块用地性质由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原控规D-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现局部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详见公示图)。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然日),自**日至**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国家级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

(三)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五)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 (略) 壮锦大道39号)。

五、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日至**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2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对《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年版)?明阳国际健康城控制性规划》图则编号A1-2-1、D-4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 (略) 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年版)?明阳国际健康城控制性规划》。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及主要维护内容

(一)规划范围

A1-2-1地块:南钦路以西、高山二路以北、明阳大道以南的围合区域(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D-4地块:明阳大道、明阳五路、兴龙路、龙潭路的围合区域(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二)主要维护内容

(略) 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 (略) 建设和产业发展,优化用地功能,做到合理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拟对《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年版)?明阳国际健康城控制性规划》图则编号A1-2-1、D-4地块实施维护。本次维护主要内容如下:

原控规A1-2-1地块用地性质由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原控规D-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现局部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详见公示图)。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然日),自**日至**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国家级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

(三)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五)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 (略) 壮锦大道39号)。

五、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日至**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2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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