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哲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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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哲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关于李哲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遗失公告


  权利人李哲洙因保管不善,将 (略) 丹江街鸿德蓝湾21号楼,地号:*GB00054-1726,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6)第*GB00054-1726号,土地分摊面积:30.5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李哲洙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哲洙

  **日

关于李哲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遗失公告


  权利人李哲洙因保管不善,将 (略) 丹江街鸿德蓝湾21号楼,地号:*GB00054-1726,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6)第*GB00054-1726号,土地分摊面积:30.5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李哲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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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人:李哲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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