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发改价格〔2024〕5号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人民医院院内停车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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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发改价格〔2024〕5号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人民医院院内停车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略) :

报来《 (略) (略) 关 (略) 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略) (略) 内停车服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略) (略) 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附件1规定执行。

二、车辆划分

小型汽车:小轿车,小面包车(9座以下),货车1.5吨以下;中型汽车:客车10座以上—20座以下,货车1.6吨以上—5吨以下。

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减免

医疗机构是特殊场所,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免交停车服务费;其余车辆临时停放1个小时(含1小时)内免费,超过1个小时,按规定标准收费。摩托车、电动车暂不收费。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明码标价

严格执行停车场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时段、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执行时间

以上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略) (略) 内停车收费标准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关联文件:

(略) :

报来《 (略) (略) 关 (略) 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略) (略) 内停车服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略) (略) 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附件1规定执行。

二、车辆划分

小型汽车:小轿车,小面包车(9座以下),货车1.5吨以下;中型汽车:客车10座以上—20座以下,货车1.6吨以上—5吨以下。

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减免

医疗机构是特殊场所,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免交停车服务费;其余车辆临时停放1个小时(含1小时)内免费,超过1个小时,按规定标准收费。摩托车、电动车暂不收费。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明码标价

严格执行停车场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时段、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执行时间

以上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略) (略) 内停车收费标准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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