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凯森特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煤矿用井下截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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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凯森特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煤矿用井下截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4〕13号

关于 (略) 矿山机械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矿山机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位于 (略) 段园工业集中区,租赁安徽正民 (略) 闲置厂房,项目占地2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16平方米,购置智能机械臂、车床、锯床、液压试验台、气保焊等设备,建设一条矿用单体液压支柱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根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能力。本项 (略) 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杜发改备〔2024〕27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18%。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 (略) 段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和主导产业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式喷漆(烘干)房,喷漆工序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棉处理后,汇同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各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非*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同时,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89t/a,非*烷总烃0.41吨/年)。

3、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检验废水、锯床下料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经市 (略) 进入段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入解放河。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渣、废水性漆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漆渣、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喷漆房、危废库、沉淀池、事故池、油漆库等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8、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公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段园镇环保站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6月28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4〕14号(承诺告之)关于安徽凯森特矿山机械年产*只煤矿用井下截齿项目批复1.doc

安徽凯森特环评报批承诺书.pdf

(报批本)安徽凯森特 (略) 年产*只煤矿用井下截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zip

淮杜环行〔2024〕13号

关于 (略) 矿山机械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矿山机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位于 (略) 段园工业集中区,租赁安徽正民 (略) 闲置厂房,项目占地2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16平方米,购置智能机械臂、车床、锯床、液压试验台、气保焊等设备,建设一条矿用单体液压支柱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根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能力。本项 (略) 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杜发改备〔2024〕27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18%。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 (略) 段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和主导产业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式喷漆(烘干)房,喷漆工序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棉处理后,汇同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各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非*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同时,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89t/a,非*烷总烃0.41吨/年)。

3、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检验废水、锯床下料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经市 (略) 进入段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入解放河。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渣、废水性漆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漆渣、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喷漆房、危废库、沉淀池、事故池、油漆库等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8、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公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段园镇环保站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6月28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4〕14号(承诺告之)关于安徽凯森特矿山机械年产*只煤矿用井下截齿项目批复1.doc

安徽凯森特环评报批承诺书.pdf

(报批本)安徽凯森特 (略) 年产*只煤矿用井下截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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