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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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谷区马坊镇马坊 (略) 2号楼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根据生产经营需求, (略) 拟将现有四层车间改造为千级洁净间、现有二层部分车间改造为千级洁净间,用于产品生产,一层部分车间改造,用以放置动力基础设施。同时,对现有纯水、排风、新风等厂务保障能力进行升级改造,满足产品研制生产需求。同时购置生产设备5套,用于传感器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新增石英MEMS传感器6万只/年。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孙昌健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平谷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建设西街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平谷区马坊镇马坊 (略) 2号楼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根据生产经营需求, (略) 拟将现有四层车间改造为千级洁净间、现有二层部分车间改造为千级洁净间,用于产品生产,一层部分车间改造,用以放置动力基础设施。同时,对现有纯水、排风、新风等厂务保障能力进行升级改造,满足产品研制生产需求。同时购置生产设备5套,用于传感器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新增石英MEMS传感器6万只/年。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孙昌健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平谷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建设西街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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