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骏耀商业广场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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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骏耀商业广场B地块

福州骏 (略) (略) 仓山区上三路以南,南台大道西侧,东升地铁停车场上盖及周边地块建设的“骏耀商业广场B地块”现已竣工,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建设单位为优化设计,在停车、绿地指标满足规划审批要求的情况下,对车位布局进行调整。原批总平中地块东南角的6个机动车位调整至1号楼及6号楼东侧,东南角非机动车位布局整体微调。调整后的现状车位示意图详见附件。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台江区高 (略) 政务服务中心5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福州骏 (略) (略) 仓山区上三路以南,南台大道西侧,东升地铁停车场上盖及周边地块建设的“骏耀商业广场B地块”现已竣工,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建设单位为优化设计,在停车、绿地指标满足规划审批要求的情况下,对车位布局进行调整。原批总平中地块东南角的6个机动车位调整至1号楼及6号楼东侧,东南角非机动车位布局整体微调。调整后的现状车位示意图详见附件。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台江区高 (略) 政务服务中心5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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