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略) 599号 | (略) (略) | (略) (略) 成立于2018年4月, (略) (略) 的楼房及建筑物周边土地,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 (略) 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医院 (略) ,项目建成后规模为99张床位,主要诊疗科目有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放射科等科室,不设门诊、急诊不对外开放。 | /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1、废水:项目医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一起纳管排放。 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采用四周投放除臭剂;医疗及消毒废气无组织排放。 3、固废:非直接接触包装物、中药煎煮药渣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医院内汽车限速和禁止鸣笛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5楼5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略) 599号 | (略) (略) | (略) (略) 成立于2018年4月, (略) (略) 的楼房及建筑物周边土地,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 (略) 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医院 (略) ,项目建成后规模为99张床位,主要诊疗科目有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放射科等科室,不设门诊、急诊不对外开放。 | /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1、废水:项目医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一起纳管排放。 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采用四周投放除臭剂;医疗及消毒废气无组织排放。 3、固废:非直接接触包装物、中药煎煮药渣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医院内汽车限速和禁止鸣笛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5楼5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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