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的公告
关于调整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的公告
根据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的通知》(嘉政字〔2024〕3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确定将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见附件)。自2024年6月25日起,该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如下:
办理地点: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主楼3楼A101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7-*
附件:调整事项清单
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调整事项清单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5.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6.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7.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8.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9.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10.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11.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二、行政许可关联事项
1.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
3.建设项目用地以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4.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5.建设项目用地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6.建设项目用地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根据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的通知》(嘉政字〔2024〕3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确定将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见附件)。自2024年6月25日起,该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如下:
办理地点: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主楼3楼A101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7-*
附件:调整事项清单
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调整事项清单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5.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6.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7.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8.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9.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10.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11.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二、行政许可关联事项
1.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
3.建设项目用地以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4.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5.建设项目用地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6.建设项目用地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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