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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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东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酒庄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华东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

众旺达(宁夏) (略)

项目位于宁夏产区青铜峡鸽子山葡萄酒文化小镇规划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20940.93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吨优质葡萄酒。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座生产车间,配套设置锅炉房、配电室、门房、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282万元,占总投资的4.70%。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发酵废气主要产生于葡萄酒发酵过程,其主要成分为CO2、少量*醇和挥发的有机酸,为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设有换气扇,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换气扇引至室外排放。

项目产生的酒泥经密闭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及时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不在厂区长时间储存,项目通过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等措施有效遏制恶臭气体的产生。

污水处理站构筑物产生恶臭的区域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措施后恶臭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7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建设单位承诺氮氧化物执行《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中要求限值(50毫克/每立方米)。

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后油烟引至楼顶排放。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及软水、纯水设备排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用水”)标准作为灌溉用水用于附近葡萄种植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8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溶气气浮+平膜微滤+水解酸化池+A/O池+二沉池+石英砂滤池+清水池。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烂果、果梗、皮籽渣集中收集后作为畜禽饲料外售综合利用;酒泥经密闭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及时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废过滤纸板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定期清理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池,通过板框脱水控制含水率小于60%,泥饼定期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废抹布经密闭专用桶收集后与废机油及废油桶一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软水设备产生的废树脂、纯水设备产生的废渗透膜交更换厂家回收处置;废酒瓶、废橡木桶、废木塞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设施,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0.12吨/年、氮氧化物0.17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交易,建

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宁夏筑 (略)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宁夏筑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二期)位于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亩),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二期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3万吨/年石膏砂浆生产线一套、2万吨/年特种砂浆生产线一套(生产工艺:脱硫石膏、砂子等搅拌混合)、危险废物暂存点等,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依托一期建设内容。二期建设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万元,占总投资的1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石膏砂浆生产线中筒仓废气、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筒仓粉尘密闭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特种砂浆生产线中筒仓废气、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筒仓粉尘密闭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石膏砂浆生产线和特种砂浆生产线中的筒仓废气、搅拌粉尘、包装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废水排放。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劳保用品为豁免类,与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略) (略) 塑料包装制品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略)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原宁 (略) 厂区内。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塑料提手,年产900吨注塑瓶,年产600吨瓶盖,年产1500吨缠绕膜。建设内容为利用原宁 (略) 厂区内1#闲置厂房,建设22条塑料制品生产线;利用2#闲置厂房用于储存原料及产品;新建3#厂房,建设4条缠绕膜生产线;新建4#厂房,层数为3层,1层原辅料贮存,2层建设23条塑料制品生产线,3层用于产品贮存。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10.88%。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使用的聚*烯、聚*烯等原料均为粒装,且塑料注塑成型机设备热熔、成型等工序均在密闭的环境中,废气主要来源为挤压工序与成型工序连接处逸散,此连接处逸散量较小。由于挤压过程中挤压工序是移动的,无法将挤压工序与成型工序连接处密闭,因此将集气罩设置在这设备连接处上方收集逸散废气。

1#塑料提手及其他塑料制品生产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

3#缠绕膜生产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

4#塑料提手及其他塑料制品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新增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GB37822-2019)中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塔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和循环冷却塔排水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最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活性炭,在危废贮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除尘灰、生产塑料提手、注塑瓶、瓶盖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生产缠绕膜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于废品收购站;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塑料提手、注塑瓶、瓶盖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废边角料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生产缠绕膜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VOCs 0.97吨/年、化学需氧量0.06吨/年、氨氮0.006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4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略)

宁夏锦 (略)

项 (略) 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聚苯*烯塑料制品4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581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55.32平方米,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不另新建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建设10条聚苯*烯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1.55%。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发泡、压缩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戊烷和苯*烯、臭气浓度),经密闭设备+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设备检修更换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采用专用密闭收集桶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VOCs 0.663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5

宁夏 (略)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宁夏 (略)

宁夏 (略)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利通区扁担沟镇,项目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530平方米生产车间,其中产品区2530平方米;2230平方米原材料库,建设建筑渣土破碎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占总投资的6.4%。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箱式制砂机的进料口均增设喷淋洒水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位于全密闭车间内,安装2台喷淋设施,进行抑尘处理;原料库进行密闭,安装1台移动喷淋设施,进行抑尘处理。不得在车间外堆放原料和产品。厂区内设2台雾炮机,进行抑尘处理,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机械设备检修废润滑油。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放置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6

(略) 烘干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 (略) 现有厂区,不新增占地。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烘干兰炭10-20万吨。建设内容为在3#、4#电石炉东侧建设一座2.8×28米单筒回转烘干机,同时对沸腾炉及烘干机运转过程进行优化,烘干机使用一级能效电机和风机、使用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环保和节能要求。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净化后的沸腾炉烟气及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限值要求后,由DA009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车辆运输粉尘、堆放区及装卸区粉尘,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且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依托危废暂存点进行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除尘灰,经储罐运输车辆收集后外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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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东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酒庄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华东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

众旺达(宁夏) (略)

项目位于宁夏产区青铜峡鸽子山葡萄酒文化小镇规划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20940.93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吨优质葡萄酒。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座生产车间,配套设置锅炉房、配电室、门房、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282万元,占总投资的4.70%。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发酵废气主要产生于葡萄酒发酵过程,其主要成分为CO2、少量*醇和挥发的有机酸,为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设有换气扇,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换气扇引至室外排放。

项目产生的酒泥经密闭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及时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不在厂区长时间储存,项目通过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等措施有效遏制恶臭气体的产生。

污水处理站构筑物产生恶臭的区域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措施后恶臭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7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建设单位承诺氮氧化物执行《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中要求限值(50毫克/每立方米)。

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后油烟引至楼顶排放。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及软水、纯水设备排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用水”)标准作为灌溉用水用于附近葡萄种植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8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溶气气浮+平膜微滤+水解酸化池+A/O池+二沉池+石英砂滤池+清水池。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烂果、果梗、皮籽渣集中收集后作为畜禽饲料外售综合利用;酒泥经密闭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及时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废过滤纸板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定期清理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池,通过板框脱水控制含水率小于60%,泥饼定期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废抹布经密闭专用桶收集后与废机油及废油桶一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软水设备产生的废树脂、纯水设备产生的废渗透膜交更换厂家回收处置;废酒瓶、废橡木桶、废木塞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设施,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0.12吨/年、氮氧化物0.17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交易,建

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宁夏筑 (略)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宁夏筑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二期)位于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亩),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二期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3万吨/年石膏砂浆生产线一套、2万吨/年特种砂浆生产线一套(生产工艺:脱硫石膏、砂子等搅拌混合)、危险废物暂存点等,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依托一期建设内容。二期建设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万元,占总投资的1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石膏砂浆生产线中筒仓废气、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筒仓粉尘密闭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特种砂浆生产线中筒仓废气、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筒仓粉尘密闭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石膏砂浆生产线和特种砂浆生产线中的筒仓废气、搅拌粉尘、包装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废水排放。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劳保用品为豁免类,与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略) (略) 塑料包装制品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略)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原宁 (略) 厂区内。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塑料提手,年产900吨注塑瓶,年产600吨瓶盖,年产1500吨缠绕膜。建设内容为利用原宁 (略) 厂区内1#闲置厂房,建设22条塑料制品生产线;利用2#闲置厂房用于储存原料及产品;新建3#厂房,建设4条缠绕膜生产线;新建4#厂房,层数为3层,1层原辅料贮存,2层建设23条塑料制品生产线,3层用于产品贮存。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10.88%。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使用的聚*烯、聚*烯等原料均为粒装,且塑料注塑成型机设备热熔、成型等工序均在密闭的环境中,废气主要来源为挤压工序与成型工序连接处逸散,此连接处逸散量较小。由于挤压过程中挤压工序是移动的,无法将挤压工序与成型工序连接处密闭,因此将集气罩设置在这设备连接处上方收集逸散废气。

1#塑料提手及其他塑料制品生产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

3#缠绕膜生产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

4#塑料提手及其他塑料制品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新增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GB37822-2019)中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塔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和循环冷却塔排水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最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活性炭,在危废贮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除尘灰、生产塑料提手、注塑瓶、瓶盖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生产缠绕膜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于废品收购站;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塑料提手、注塑瓶、瓶盖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废边角料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生产缠绕膜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VOCs 0.97吨/年、化学需氧量0.06吨/年、氨氮0.006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4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略)

宁夏锦 (略)

项 (略) 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聚苯*烯塑料制品4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581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55.32平方米,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不另新建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建设10条聚苯*烯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1.55%。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发泡、压缩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戊烷和苯*烯、臭气浓度),经密闭设备+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设备检修更换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采用专用密闭收集桶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VOCs 0.663吨/年。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5

宁夏 (略)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宁夏 (略)

宁夏 (略)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利通区扁担沟镇,项目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530平方米生产车间,其中产品区2530平方米;2230平方米原材料库,建设建筑渣土破碎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占总投资的6.4%。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箱式制砂机的进料口均增设喷淋洒水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位于全密闭车间内,安装2台喷淋设施,进行抑尘处理;原料库进行密闭,安装1台移动喷淋设施,进行抑尘处理。不得在车间外堆放原料和产品。厂区内设2台雾炮机,进行抑尘处理,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机械设备检修废润滑油。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送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放置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6

(略) 烘干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 (略) 现有厂区,不新增占地。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烘干兰炭10-20万吨。建设内容为在3#、4#电石炉东侧建设一座2.8×28米单筒回转烘干机,同时对沸腾炉及烘干机运转过程进行优化,烘干机使用一级能效电机和风机、使用超低排放布袋除尘器,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环保和节能要求。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净化后的沸腾炉烟气及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限值要求后,由DA009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车辆运输粉尘、堆放区及装卸区粉尘,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且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依托危废暂存点进行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除尘灰,经储罐运输车辆收集后外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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