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华侨新村别墅11栋整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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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华侨新村别墅11栋整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华侨新村11栋房屋位于南山区南头街道侨新路华侨新村(宗地号T203-0034)。现业主申请办理华侨新村11栋危房重建方案设计核查,根据《 (略) 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对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华侨新村别墅11栋整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华侨新村11栋房屋原址、华侨新村物业管理处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日至**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华侨新村11栋危房重建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华侨新村别墅11栋整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日

  (联系人:钟工,电话:0755-*)

  华侨新村11栋房屋位于南山区南头街道侨新路华侨新村(宗地号T203-0034)。现业主申请办理华侨新村11栋危房重建方案设计核查,根据《 (略) 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对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华侨新村别墅11栋整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华侨新村11栋房屋原址、华侨新村物业管理处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日至**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华侨新村11栋危房重建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华侨新村别墅11栋整栋危房重建规划设计方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日

  (联系人:钟工,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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