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原地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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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原地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原地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 19:30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原地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原地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柳州金太阳 (略)

3、建设地点: (略) 太阳村镇柳太路62号广西 (略) 厂区内

4、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5、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广西 (略) 已有的2#、3#、4#三条干法水泥生产线,在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的基础上,进行内部优化产能置换及技术升级。取消1#水泥生产线危废处置能力,削减3#水泥生产线危废处置能力,将削减的危废处置能力置换到2#水泥生产线,并采用先进的阶梯预燃炉技术,提高热利用率,同时增加将固体废物作为替代燃料的能力,达到节煤减碳的效果。项目完成后保持协同处置危险废物3万吨/年规模不变,新增利用阶梯预燃炉富余能力形成燃料替代、有机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处置利用能力,并适当增加危废库存能力。

6、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全文请看附件1。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柳州金太阳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联系方式:覃工 *

电子邮箱:gxghhb0772@ 163.com



柳州金太阳 (略)

**日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原地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 19:30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原地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原地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柳州金太阳 (略)

3、建设地点: (略) 太阳村镇柳太路62号广西 (略) 厂区内

4、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5、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广西 (略) 已有的2#、3#、4#三条干法水泥生产线,在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的基础上,进行内部优化产能置换及技术升级。取消1#水泥生产线危废处置能力,削减3#水泥生产线危废处置能力,将削减的危废处置能力置换到2#水泥生产线,并采用先进的阶梯预燃炉技术,提高热利用率,同时增加将固体废物作为替代燃料的能力,达到节煤减碳的效果。项目完成后保持协同处置危险废物3万吨/年规模不变,新增利用阶梯预燃炉富余能力形成燃料替代、有机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处置利用能力,并适当增加危废库存能力。

6、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全文请看附件1。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柳州金太阳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联系方式:覃工 *

电子邮箱:gxghhb0772@ 163.com



柳州金太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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