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道污水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民和道污水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民和道污水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地 (略) 西青区大寺镇,地块东至现状地块,西至津港大道,南至津港大道,北至现状地块。调查面积为2827.6㎡,其中界内建设用地面积1362.0㎡,界外处理面积1465.6㎡。未来规划为二类公共设施用地。
调查地块历史上 (略) 西青区大寺镇大任庄村,该地块历史上曾用作耕地,主要种植玉米、白菜等农作物,后被村民用做坟地,不再种植,2018年村民将坟地进行迁移后开始闲置,2024年对地块进行进行平整,将地块内的树木和芦苇进行了移栽和切除,并用地块内塘埂土进行填平,目前地块为空地,在东侧界面处理面积地下,设有直径0.3米,埋深约1.0m的大港燃气管道以及直径0.6m,埋深约1.0m的西青赛达燃气管道,均正常使用中,除上述管线外,地块内其余区域无其他管线,地块内没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储槽、污水池、堆土、固废危废以及地表水,未发现地块被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地块内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
调查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有仁居锦园、龙居花园、馨睦家园、龙府花园、大寺人民政府、大寺镇中学等。
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农田和鱼塘,农田主要种植玉米、白菜等农作物,鱼塘主要用来养鱼。东侧、西侧及北侧多为居民区,西北部以工厂为主。包括金属及机械加工类企业、汽车维修类企业、化工类企业、其他生产类企业及其他非生产类企业等。
通过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资料等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对地块历史、地块周边历史及现状、污染源进行筛选分析,本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石油烃等。
本项目地块内外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22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送检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45项基本项目(7种重金属、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同时增测了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pH值。
本项目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7.5~7.8。土壤重金属检测中,铜、镍、镉、铅、砷、汞及六价铬检出率为100%。非金属项检测中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有机农药类、半挥发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值为7.4。重金属检测中六价铬、铜和镍未检出;砷、汞、铅及镉检出率为100%;非金属项检测中,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有机农药类、半挥发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下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规定的Ⅳ类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民和道污水泵站及进出管道工程场地符合二类公共设施用地要求,界外符合防护绿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民和道污水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地 (略) 西青区大寺镇,地块东至现状地块,西至津港大道,南至津港大道,北至现状地块。调查面积为2827.6㎡,其中界内建设用地面积1362.0㎡,界外处理面积1465.6㎡。未来规划为二类公共设施用地。
调查地块历史上 (略) 西青区大寺镇大任庄村,该地块历史上曾用作耕地,主要种植玉米、白菜等农作物,后被村民用做坟地,不再种植,2018年村民将坟地进行迁移后开始闲置,2024年对地块进行进行平整,将地块内的树木和芦苇进行了移栽和切除,并用地块内塘埂土进行填平,目前地块为空地,在东侧界面处理面积地下,设有直径0.3米,埋深约1.0m的大港燃气管道以及直径0.6m,埋深约1.0m的西青赛达燃气管道,均正常使用中,除上述管线外,地块内其余区域无其他管线,地块内没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储槽、污水池、堆土、固废危废以及地表水,未发现地块被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地块内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
调查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有仁居锦园、龙居花园、馨睦家园、龙府花园、大寺人民政府、大寺镇中学等。
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农田和鱼塘,农田主要种植玉米、白菜等农作物,鱼塘主要用来养鱼。东侧、西侧及北侧多为居民区,西北部以工厂为主。包括金属及机械加工类企业、汽车维修类企业、化工类企业、其他生产类企业及其他非生产类企业等。
通过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资料等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对地块历史、地块周边历史及现状、污染源进行筛选分析,本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石油烃等。
本项目地块内外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22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送检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45项基本项目(7种重金属、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同时增测了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pH值。
本项目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7.5~7.8。土壤重金属检测中,铜、镍、镉、铅、砷、汞及六价铬检出率为100%。非金属项检测中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有机农药类、半挥发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值为7.4。重金属检测中六价铬、铜和镍未检出;砷、汞、铅及镉检出率为100%;非金属项检测中,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有机农药类、半挥发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下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规定的Ⅳ类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民和道污水泵站及进出管道工程场地符合二类公共设施用地要求,界外符合防护绿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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