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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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提质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 (略) 垦利胜坨化工产业园,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山东 (略) 项目在原*吨/年分子蒸馏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一期*吨处理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对原料预处理部分改造提升,新增一套初馏塔和高真空旋流蒸发塔,拆除的原350馏分油回收塔利旧作为150SN基础油精制工序二级溶剂回收塔,拆除的原脱轻质油塔利旧作为350SN基础油精制工序二级溶剂回收塔,整体采用“高真空旋流蒸发塔+薄膜再沸+NMP溶剂精制”的工艺,改造完成后废矿物油处理能力由原*吨/年(一期工程)提升至*吨/年,全厂总产能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新建加热炉和原有项目导热油炉、蒸汽锅炉供给。项目初馏塔顶不凝气和回流罐废气、减顶水封罐废气、真空泵出口分液罐废气、预分离器缓冲罐废气、溶剂回收缓冲罐废气、脱气塔顶不凝气和缓冲罐废气、脱轻塔顶不凝气及分液罐和缓冲罐废气、常压塔顶不凝气及分液罐和缓冲罐废气、减压塔顶不凝气及分液罐和缓冲罐废气经干式脱硫处理后,与储罐区废气、装车区废气、零位罐废气送拟建加热炉处理,拟建加热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和脱硫工艺不凝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35.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的Ⅱ时段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依托的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依托的蒸汽锅炉使用天然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依托的处理站采用密封、微负压措施,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吸收+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的Ⅱ时段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标准要求。装置不运行时,储罐区及装车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的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对生产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储罐区及装车区废气在装置正常运行时通过密闭管道引入加热炉燃烧处理,在装置不运行时引至“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原料油罐切水、原料油罐切水和初馏塔顶回流罐分液废水、减顶水封罐分液废水、真空泵出口分液罐废水、脱轻塔顶分液罐废水等生产工艺废水等高浓度废水经“破乳+两级气浮”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脱盐水制备浓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碱喷淋塔排水、生活污水一并经“水解酸化+调节+UASB+两级A/O+絮凝沉淀+MBR”联合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胜坨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胜坨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废PAC和PAM包装袋、废脱硫剂(络合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过滤废渣、装置检修油泥、清罐油泥、污水处理站新增含油浮渣、物化污泥、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片碱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调试期间,你单位应对生化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按照项目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及工艺性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公司应配套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器并加强检测以减小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装置区及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2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导排系统,确保事故水池保持联通和实现事故废水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2 山东 (略) 6000吨/年邻*苯胺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山东省河口化工产 (略) 23号,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山东 (略) 山东格林泰克 (略) (略) 现有6000吨/年邻*苯胺装置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将屏蔽泵更换为磁力泵,对相关设备设施及管道增加伴热及保温;同时主要原料除氢气和邻硝基*苯外,增加间硝基*苯和对硝基*苯,通过加氢反应生产6000t/a邻(间、对)*苯胺, (略) 场情况调整三种产品产能比例,总产能不变。公司建有4t/h立式危废焚烧炉1台,设计初 (略) 各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部分危险废物。公司自2019年3月起已不再对邻*苯胺焦油、对硝基*苯焦油、γ-*内酯精馏塔顶冷凝废液、γ-*内酯精馏塔底残液、NMP焦油等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理,改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公司对焚烧处理的四效蒸发浓缩液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别,结果表明其不具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2007)规定的危险特性,建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因此,变更后公司焚烧炉不再焚烧危险废物,仅焚烧四效蒸发浓缩液、工艺废气、四效蒸发不凝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装车废气和罐区(硝基*苯、邻(间、对)*苯胺、NMP、γ-*内酯、*二醇)呼吸废气,该焚烧炉不再作为危险废物焚烧炉进行管理,作为一般焚烧炉进行管理。项目总投资4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园 (略) 和原有项目导热油炉供给。项目脱水塔真空废气、精馏塔真空废气、残液蒸馏真空废气、共沸塔真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贮存间废气、有机储罐呼 (略) 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经“SNCR脱硝+三级静电除尘+袋式除尘+SCR”处理后,通过50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苯胺类、硝基苯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生产废水均采用密闭输送方式;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要求;苯胺类、硝基苯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技改后产生的废水包括装置共沸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化验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与技改前相比无变化,均汇至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微电解+Fenton氧化+A/O”工艺处理。外排废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东营 (略) 进水水质要求。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邻(间、对)*苯胺焦油、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危废焚烧炉改为一般固废焚烧炉后,不得用于处理厂内危险废物;四效蒸发浓缩液来源、性质如发生变化,应再次进行危废鉴别,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公司应配套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器并加强检测以减小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装置区及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公司现有1251.6m3、699.6m3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工、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 山东辰佑 (略) 贵金属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位于东营河口化工产 (略) (略) 交叉口西300米 山东辰佑 (略) 山东典图 (略) 项目年综合利用含贵金属催化剂危险废物等4400吨、含金废胶膜20吨(一般固体废物),利用危险废物类别为HW13(含金废树脂)、HW17(表面处理含银废渣、表面处理含金废渣)、HW18(铑催化剂焚烧残渣)、HW49( (略) 板)、HW50(废钯炭基催化剂、废钯α-氧化铝催化剂、废铂炭基催化剂、废铂γ-氧化铝催化剂、废银α-氧化铝催化剂、废铑液、废铑γ-氧化铝催化剂、废钌炭基催化剂、废钌γ-氧化铝催化剂、废汽车三元催化剂)。建设固体废物破碎生产线1条,贵金属氧化预处理生产线1条,粗炼、精炼湿法提炼生产线,产品干燥熔铸生产线各1条,火法合金制备生产线1条、贵金属化合物生产线1条,采用“火法和湿法结合”工艺,设备共用,回收固体废物中金、银、铂、钯、铑、钌稀贵金属。
其中,含钯生产线1#以废钯炭基催化剂、废钯α-氧化铝催化剂、盐酸、硝酸、氯酸钠、氢氧化钠、氯化铵、氨水、水合肼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水合肼还原、氧化溶解、树脂吸附、解析电积、混酸溶解、氯化铵沉钯、氨络合、水合肼还原、固液分离、烘干、混酸溶解、赶硝、过滤烘干等工序,年产海绵钯2.964吨、二氯化钯0.829吨。
含铂生产线2#以废铂炭基催化剂、废铂γ-氧化铝催化剂、盐酸、硫酸、硝酸、氯酸钠、氢氧化钠、氯化铵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氧化溶解/硫酸溶解除铝+氧化溶解、树脂吸附、解析电积、混酸溶解、氯化铵沉铂、电煅烧、混酸溶解、赶硝、过滤烘干等工序,年产海绵铂1.634吨、氯铂酸0.526吨。
含铑生产线3#以铑催化剂焚烧残渣、废铑液、废铑γ-氧化铝催化剂、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水合肼、锌粉、木屑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干法球磨/硫酸溶解除铝+干法球磨、锌铑合金熔炼、酸溶活化、混酸溶解、水合肼还原、烘干、混酸溶解、水解、盐酸溶解、过滤烘干等工序,年产铑粉0.910吨、三氯化铑0.631吨。
含钌生产线4#以废钌炭基催化剂、废钌γ-氧化铝催化剂、盐酸、硫酸、氯酸钠、氢氧化钠、过氧化钠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酸溶除杂、固液分离、碱熔、水溶、氧化蒸馏、盐酸吸收、蒸发结晶、烘干等工序,年产三氯化钌1.250吨。
含金生产线5#以含金废胶膜、含金废树脂、表面处理含金废渣、 (略) 板、盐酸、硝酸、氯酸钠、亚硫酸钠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氧化溶解/酸溶除杂+氧化溶解、亚硫酸钠还原、混酸溶解、硫酸钠还原、固液分离、烘干、熔金铸锭等工序,年产金锭1.428吨。
含银生产线6#以表面处理含银废渣、废银α-氧化铝催化剂、氯化钠、硝酸、聚*烯酰胺、硼砂、碳酸钠、氨水、水合肼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硝酸脱银、氯化钠沉银、絮凝沉淀、氨络合、水合肼还原、电冶炼、熔银铸锭等工序,年产银锭80.043吨。
三元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7#以废三元催化剂、铁粉、硼砂、生石灰、碳酸钠、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氯化钾、氯化铵、氨水、水合肼等为原辅料,先经球磨破碎、熔炼、酸溶除杂、混酸溶解、水解、固液分离工序预处理后,含钯铑固体采用酸溶、氯化铵沉淀、氨络合、固液分离、煅烧/水合肼还原+烘干工序;含铂液体采用氯化钾沉铂、水合肼还原、烘干等工序,钯铑铂产品产量计入1#、2#、3#生产线内。
同时副产净水剂硫酸铝*吨,净水剂氯化铝1250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火法车间箱式焙烧炉、回转窑、立式热解炉使用天然气助燃,烟气一并经TO炉焚烧后,再经“SNCR+水冷旋风除尘+半干急冷塔+活性炭喷射+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氟化物、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二噁英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3标准要求;氨逃逸达到《火电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标准要求;VOCs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含钯生产线1#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氧化溶解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氯化铵沉钯废气、混酸溶解废气、赶硝废气、加热浓缩废气;含铂生产线2#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氧化溶解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硫酸高位槽废气、硫酸溶解除铝废气、氯化铵沉铂废气、混酸溶解废气、赶硝废气、煅烧废气、加热浓缩废气;含铑生产线3#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硫酸高位槽废气、硫酸溶解除铝废气、混酸溶解废气、赶硝废气;含钌生产线4#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酸溶除杂废气;含金生产线5#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酸溶除杂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氧化溶解废气、亚硫酸钠还原废气、混酸溶解废气;含银生产线6#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硝酸脱银废气;三元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7#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酸溶除杂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混酸溶解废气、水合肼还原废气、酸溶废气、氯化铵沉淀废气、煅烧废气;与硫酸储罐、盐酸储罐、硝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一并经“双氧水鼓泡吸收+尿素四级射流喷射+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氯化氢、氯气、硫酸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要求。含钯生产线1#、含银生产线6#、三元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7#水合肼高位槽废气、还原废气、氨络合废气、固液分离废气;含铑生产线3#水合肼高位槽废气、还原废气收集后一并经“两级酸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要求。含铑生产线3#、三元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7#投料废气、球磨废气、熔炼废气收集后一并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排放,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氯化氢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对生产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湿法车间封闭、火法车间封闭,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危废贮存间收集固体废物均采用密闭桶装,废气负压收集。厂界颗粒物、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氨、氯化氢、硫化氢、硫酸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标准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拟建项目固液分离废水经过车间废水池絮凝沉淀后,与废气处理设施排污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以及树脂再生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经过“调节+酸碱中和+絮凝沉淀+三效蒸发”处理,冷凝水与纯水制备设备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与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东营 (略) 再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和东营 (略) 接收标准。含银废水经过湿法车间废水池絮凝沉淀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车间排放口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生产车间排放口排放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项目水处理剂生产过程中滤渣、废树脂、废包装物、除尘器收尘、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废盐、实验室废物、废布袋、废滤布、湿法车间絮凝沉淀滤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废树脂、湿法车间絮凝沉淀滤渣回炼,做好台账管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调试期间,你单位应湿法处理滤渣、贵金属化合物滤渣、熔炼废渣、冶炼废渣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涉及使用多种强酸、氧化剂、还原剂,应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分类分质储存、运输和使用。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新建500m3事故水池1座,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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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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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提质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 (略) 垦利胜坨化工产业园,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山东 (略) 项目在原*吨/年分子蒸馏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一期*吨处理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对原料预处理部分改造提升,新增一套初馏塔和高真空旋流蒸发塔,拆除的原350馏分油回收塔利旧作为150SN基础油精制工序二级溶剂回收塔,拆除的原脱轻质油塔利旧作为350SN基础油精制工序二级溶剂回收塔,整体采用“高真空旋流蒸发塔+薄膜再沸+NMP溶剂精制”的工艺,改造完成后废矿物油处理能力由原*吨/年(一期工程)提升至*吨/年,全厂总产能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新建加热炉和原有项目导热油炉、蒸汽锅炉供给。项目初馏塔顶不凝气和回流罐废气、减顶水封罐废气、真空泵出口分液罐废气、预分离器缓冲罐废气、溶剂回收缓冲罐废气、脱气塔顶不凝气和缓冲罐废气、脱轻塔顶不凝气及分液罐和缓冲罐废气、常压塔顶不凝气及分液罐和缓冲罐废气、减压塔顶不凝气及分液罐和缓冲罐废气经干式脱硫处理后,与储罐区废气、装车区废气、零位罐废气送拟建加热炉处理,拟建加热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和脱硫工艺不凝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35.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的Ⅱ时段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依托的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依托的蒸汽锅炉使用天然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依托的处理站采用密封、微负压措施,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吸收+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的Ⅱ时段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标准要求。装置不运行时,储罐区及装车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的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对生产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储罐区及装车区废气在装置正常运行时通过密闭管道引入加热炉燃烧处理,在装置不运行时引至“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原料油罐切水、原料油罐切水和初馏塔顶回流罐分液废水、减顶水封罐分液废水、真空泵出口分液罐废水、脱轻塔顶分液罐废水等生产工艺废水等高浓度废水经“破乳+两级气浮”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脱盐水制备浓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碱喷淋塔排水、生活污水一并经“水解酸化+调节+UASB+两级A/O+絮凝沉淀+MBR”联合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胜坨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胜坨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废PAC和PAM包装袋、废脱硫剂(络合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过滤废渣、装置检修油泥、清罐油泥、污水处理站新增含油浮渣、物化污泥、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片碱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调试期间,你单位应对生化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按照项目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及工艺性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公司应配套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器并加强检测以减小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装置区及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2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导排系统,确保事故水池保持联通和实现事故废水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2 山东 (略) 6000吨/年邻*苯胺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山东省河口化工产 (略) 23号,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山东 (略) 山东格林泰克 (略) (略) 现有6000吨/年邻*苯胺装置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将屏蔽泵更换为磁力泵,对相关设备设施及管道增加伴热及保温;同时主要原料除氢气和邻硝基*苯外,增加间硝基*苯和对硝基*苯,通过加氢反应生产6000t/a邻(间、对)*苯胺, (略) 场情况调整三种产品产能比例,总产能不变。公司建有4t/h立式危废焚烧炉1台,设计初 (略) 各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部分危险废物。公司自2019年3月起已不再对邻*苯胺焦油、对硝基*苯焦油、γ-*内酯精馏塔顶冷凝废液、γ-*内酯精馏塔底残液、NMP焦油等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理,改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公司对焚烧处理的四效蒸发浓缩液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别,结果表明其不具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2007)规定的危险特性,建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因此,变更后公司焚烧炉不再焚烧危险废物,仅焚烧四效蒸发浓缩液、工艺废气、四效蒸发不凝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装车废气和罐区(硝基*苯、邻(间、对)*苯胺、NMP、γ-*内酯、*二醇)呼吸废气,该焚烧炉不再作为危险废物焚烧炉进行管理,作为一般焚烧炉进行管理。项目总投资4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园 (略) 和原有项目导热油炉供给。项目脱水塔真空废气、精馏塔真空废气、残液蒸馏真空废气、共沸塔真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贮存间废气、有机储罐呼 (略) 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经“SNCR脱硝+三级静电除尘+袋式除尘+SCR”处理后,通过50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苯胺类、硝基苯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生产废水均采用密闭输送方式;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要求;苯胺类、硝基苯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技改后产生的废水包括装置共沸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化验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与技改前相比无变化,均汇至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微电解+Fenton氧化+A/O”工艺处理。外排废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东营 (略) 进水水质要求。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邻(间、对)*苯胺焦油、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危废焚烧炉改为一般固废焚烧炉后,不得用于处理厂内危险废物;四效蒸发浓缩液来源、性质如发生变化,应再次进行危废鉴别,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公司应配套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器并加强检测以减小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装置区及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公司现有1251.6m3、699.6m3事故水池,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工、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 山东辰佑 (略) 贵金属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位于东营河口化工产 (略) (略) 交叉口西300米 山东辰佑 (略) 山东典图 (略) 项目年综合利用含贵金属催化剂危险废物等4400吨、含金废胶膜20吨(一般固体废物),利用危险废物类别为HW13(含金废树脂)、HW17(表面处理含银废渣、表面处理含金废渣)、HW18(铑催化剂焚烧残渣)、HW49( (略) 板)、HW50(废钯炭基催化剂、废钯α-氧化铝催化剂、废铂炭基催化剂、废铂γ-氧化铝催化剂、废银α-氧化铝催化剂、废铑液、废铑γ-氧化铝催化剂、废钌炭基催化剂、废钌γ-氧化铝催化剂、废汽车三元催化剂)。建设固体废物破碎生产线1条,贵金属氧化预处理生产线1条,粗炼、精炼湿法提炼生产线,产品干燥熔铸生产线各1条,火法合金制备生产线1条、贵金属化合物生产线1条,采用“火法和湿法结合”工艺,设备共用,回收固体废物中金、银、铂、钯、铑、钌稀贵金属。
其中,含钯生产线1#以废钯炭基催化剂、废钯α-氧化铝催化剂、盐酸、硝酸、氯酸钠、氢氧化钠、氯化铵、氨水、水合肼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水合肼还原、氧化溶解、树脂吸附、解析电积、混酸溶解、氯化铵沉钯、氨络合、水合肼还原、固液分离、烘干、混酸溶解、赶硝、过滤烘干等工序,年产海绵钯2.964吨、二氯化钯0.829吨。
含铂生产线2#以废铂炭基催化剂、废铂γ-氧化铝催化剂、盐酸、硫酸、硝酸、氯酸钠、氢氧化钠、氯化铵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氧化溶解/硫酸溶解除铝+氧化溶解、树脂吸附、解析电积、混酸溶解、氯化铵沉铂、电煅烧、混酸溶解、赶硝、过滤烘干等工序,年产海绵铂1.634吨、氯铂酸0.526吨。
含铑生产线3#以铑催化剂焚烧残渣、废铑液、废铑γ-氧化铝催化剂、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水合肼、锌粉、木屑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干法球磨/硫酸溶解除铝+干法球磨、锌铑合金熔炼、酸溶活化、混酸溶解、水合肼还原、烘干、混酸溶解、水解、盐酸溶解、过滤烘干等工序,年产铑粉0.910吨、三氯化铑0.631吨。
含钌生产线4#以废钌炭基催化剂、废钌γ-氧化铝催化剂、盐酸、硫酸、氯酸钠、氢氧化钠、过氧化钠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酸溶除杂、固液分离、碱熔、水溶、氧化蒸馏、盐酸吸收、蒸发结晶、烘干等工序,年产三氯化钌1.250吨。
含金生产线5#以含金废胶膜、含金废树脂、表面处理含金废渣、 (略) 板、盐酸、硝酸、氯酸钠、亚硫酸钠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氧化溶解/酸溶除杂+氧化溶解、亚硫酸钠还原、混酸溶解、硫酸钠还原、固液分离、烘干、熔金铸锭等工序,年产金锭1.428吨。
含银生产线6#以表面处理含银废渣、废银α-氧化铝催化剂、氯化钠、硝酸、聚*烯酰胺、硼砂、碳酸钠、氨水、水合肼等为原辅料,采用焙烧、硝酸脱银、氯化钠沉银、絮凝沉淀、氨络合、水合肼还原、电冶炼、熔银铸锭等工序,年产银锭80.043吨。
三元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7#以废三元催化剂、铁粉、硼砂、生石灰、碳酸钠、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氯化钾、氯化铵、氨水、水合肼等为原辅料,先经球磨破碎、熔炼、酸溶除杂、混酸溶解、水解、固液分离工序预处理后,含钯铑固体采用酸溶、氯化铵沉淀、氨络合、固液分离、煅烧/水合肼还原+烘干工序;含铂液体采用氯化钾沉铂、水合肼还原、烘干等工序,钯铑铂产品产量计入1#、2#、3#生产线内。
同时副产净水剂硫酸铝*吨,净水剂氯化铝1250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火法车间箱式焙烧炉、回转窑、立式热解炉使用天然气助燃,烟气一并经TO炉焚烧后,再经“SNCR+水冷旋风除尘+半干急冷塔+活性炭喷射+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氟化物、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二噁英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3标准要求;氨逃逸达到《火电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标准要求;VOCs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含钯生产线1#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氧化溶解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氯化铵沉钯废气、混酸溶解废气、赶硝废气、加热浓缩废气;含铂生产线2#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氧化溶解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硫酸高位槽废气、硫酸溶解除铝废气、氯化铵沉铂废气、混酸溶解废气、赶硝废气、煅烧废气、加热浓缩废气;含铑生产线3#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硫酸高位槽废气、硫酸溶解除铝废气、混酸溶解废气、赶硝废气;含钌生产线4#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酸溶除杂废气;含金生产线5#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酸溶除杂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氧化溶解废气、亚硫酸钠还原废气、混酸溶解废气;含银生产线6#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硝酸脱银废气;三元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7#各原辅料投料废气、硝酸高位槽废气、酸溶除杂废气、固液分离废气、盐酸高位槽废气、混酸溶解废气、水合肼还原废气、酸溶废气、氯化铵沉淀废气、煅烧废气;与硫酸储罐、盐酸储罐、硝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一并经“双氧水鼓泡吸收+尿素四级射流喷射+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氯化氢、氯气、硫酸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要求。含钯生产线1#、含银生产线6#、三元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7#水合肼高位槽废气、还原废气、氨络合废气、固液分离废气;含铑生产线3#水合肼高位槽废气、还原废气收集后一并经“两级酸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要求。含铑生产线3#、三元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7#投料废气、球磨废气、熔炼废气收集后一并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排放,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氯化氢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对生产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湿法车间封闭、火法车间封闭,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危废贮存间收集固体废物均采用密闭桶装,废气负压收集。厂界颗粒物、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氨、氯化氢、硫化氢、硫酸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标准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拟建项目固液分离废水经过车间废水池絮凝沉淀后,与废气处理设施排污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以及树脂再生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经过“调节+酸碱中和+絮凝沉淀+三效蒸发”处理,冷凝水与纯水制备设备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与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东营 (略) 再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和东营 (略) 接收标准。含银废水经过湿法车间废水池絮凝沉淀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车间排放口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生产车间排放口排放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项目水处理剂生产过程中滤渣、废树脂、废包装物、除尘器收尘、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废盐、实验室废物、废布袋、废滤布、湿法车间絮凝沉淀滤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废树脂、湿法车间絮凝沉淀滤渣回炼,做好台账管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调试期间,你单位应湿法处理滤渣、贵金属化合物滤渣、熔炼废渣、冶炼废渣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涉及使用多种强酸、氧化剂、还原剂,应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分类分质储存、运输和使用。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新建500m3事故水池1座,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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