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澥浦镇5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暨康悦颐养院二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镇海区澥浦镇5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暨康悦颐养院二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镇海区澥浦镇5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略) 二期工程地 (略) 镇 (略) 北侧,占地面积约3368m2,地块为农用地,历史上主要进行水稻种植;2010年地块农田清表、平整;2013年地块内出现较多堆土,堆土为地块外北侧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产生的土方;2014年地块西侧修建板房作为地块 (略) 项目指挥部;2017年地块内进行鸡鸭散养,养殖数量约几十只,地块西侧板房出租给他人居住使用,地块南侧修建水泵房;2023年地块东北侧建设鸡鸭养殖区,最多时养殖数量约有200只;2024年地块内西侧房屋拆除,留有较多生活垃圾。目前西侧区域生活垃圾已经清理,东北侧区域鸡鸭养殖户已搬离,养殖板房已拆除,地面已进行简单平整。地块将来拟用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根据地块利用历史分析、周边区域分析,地块历史上生活垃圾堆放、家禽养殖以及堆土堆放过程,地块周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浙江 (略) 于2024年3月开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依据调查方案对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质采样工作。本次初步调查共布置6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表水采样点、1个底质采样点,其中场地内3个柱状样土壤采样点与2个表层样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表水/底质采样点,同时在场地外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采集18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和1个底质样品。
土壤、底质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地表水检测指标为pH值、45项基本项目、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地块土壤pH值、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对照点土壤pH值、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地块地下水pH值、砷、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对照点地下水pH值、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地下水检出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筛选值,其他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调查结果表明,本场地内的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不需要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等工作。
镇海区澥浦镇5A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略) 二期工程地 (略) 镇 (略) 北侧,占地面积约3368m2,地块为农用地,历史上主要进行水稻种植;2010年地块农田清表、平整;2013年地块内出现较多堆土,堆土为地块外北侧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产生的土方;2014年地块西侧修建板房作为地块 (略) 项目指挥部;2017年地块内进行鸡鸭散养,养殖数量约几十只,地块西侧板房出租给他人居住使用,地块南侧修建水泵房;2023年地块东北侧建设鸡鸭养殖区,最多时养殖数量约有200只;2024年地块内西侧房屋拆除,留有较多生活垃圾。目前西侧区域生活垃圾已经清理,东北侧区域鸡鸭养殖户已搬离,养殖板房已拆除,地面已进行简单平整。地块将来拟用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根据地块利用历史分析、周边区域分析,地块历史上生活垃圾堆放、家禽养殖以及堆土堆放过程,地块周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浙江 (略) 于2024年3月开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依据调查方案对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质采样工作。本次初步调查共布置6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表水采样点、1个底质采样点,其中场地内3个柱状样土壤采样点与2个表层样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表水/底质采样点,同时在场地外设置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采集18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和1个底质样品。
土壤、底质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地表水检测指标为pH值、45项基本项目、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地块土壤pH值、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对照点土壤pH值、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地块地下水pH值、砷、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对照点地下水pH值、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地下水检出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筛选值,其他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调查结果表明,本场地内的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不需要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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