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日(3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意见反馈电话:0459-*(法制办)
? ??传 ?真:0459-*
? ??通讯地址: (略) (略) 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区油 (略) 项目 | 黑 (略) (略) 区中央大街35号9-32号楼商服01号(1层、2层) | (略) (略) 区油 (略) | 湖南玛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地点为黑 (略) (略) 区中央大街35号9-32号楼商服01号(1层、2层)。本项目设计规模为20张床位,日门诊量20人/天,主要设有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中医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新建污水处理间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面积约为15㎡。 (略) 不设传染科,无传染病污水产生;不进行放疗、化疗等治疗,无放射废水产生;医院无同位素治疗,不含放射性废水,不含重金属废水。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25m高楼顶排风口排放(DA001),确保排放的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93)限值要求。同时,通过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设置1套带有空气过滤系统的微负压排气系统,并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确保产生的无组织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5)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混合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及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排至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采取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泥及栅渣、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检验室废液按规定装入专用容器内封口后贮存,收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专用箱体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暂存于化粪池内,污水处理产生污泥和栅渣在清运处理前暂存于污泥池内,污泥和栅渣清运必须进行检测,经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监测到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不大于100MPN/g,蛔虫死亡率>95%)后,再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抽吸外运处置;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包装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纤维毡采用专用包装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日(3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意见反馈电话:0459-*(法制办)
? ??传 ?真:0459-*
? ??通讯地址: (略) (略) 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区油 (略) 项目 | 黑 (略) (略) 区中央大街35号9-32号楼商服01号(1层、2层) | (略) (略) 区油 (略) | 湖南玛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地点为黑 (略) (略) 区中央大街35号9-32号楼商服01号(1层、2层)。本项目设计规模为20张床位,日门诊量20人/天,主要设有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中医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新建污水处理间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面积约为15㎡。 (略) 不设传染科,无传染病污水产生;不进行放疗、化疗等治疗,无放射废水产生;医院无同位素治疗,不含放射性废水,不含重金属废水。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25m高楼顶排风口排放(DA001),确保排放的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93)限值要求。同时,通过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设置1套带有空气过滤系统的微负压排气系统,并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确保产生的无组织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5)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混合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及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排至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采取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泥及栅渣、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检验室废液按规定装入专用容器内封口后贮存,收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专用箱体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暂存于化粪池内,污水处理产生污泥和栅渣在清运处理前暂存于污泥池内,污泥和栅渣清运必须进行检测,经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监测到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不大于100MPN/g,蛔虫死亡率>95%)后,再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抽吸外运处置;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包装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纤维毡采用专用包装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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