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关于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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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关于企业初始排污权的核定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企业的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7天),监督电话:0599-*,邮箱:*@*63.com。

企业名称

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略) (略)

0吨/年

0吨/年

0.0205/年

0.0588吨/年

(略) 延平区洪顺木竹加工厂

0吨/年

0吨/年

0.1014吨/年

0.1352吨/年

(略) (略)

0吨/年

0吨/年

0.027吨/年

0.153吨/年

(略) (略)

0吨/年

0吨/年

0.02吨/年

0.03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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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企业的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7天),监督电话:0599-*,邮箱:*@*63.com。

企业名称

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略) (略)

0吨/年

0吨/年

0.0205/年

0.0588吨/年

(略) 延平区洪顺木竹加工厂

0吨/年

0吨/年

0.1014吨/年

0.1352吨/年

(略) (略)

0吨/年

0吨/年

0.027吨/年

0.153吨/年

(略) (略)

0吨/年

0吨/年

0.02吨/年

0.03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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