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交叉路口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福清市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交叉路口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申 (略) (略) 与国省 (略) 口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政交〔2024〕2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与国省 (略) 口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东张镇、城头镇、海口镇,龙田镇、江镜镇、江阴镇、渔溪镇、港头镇、三山镇、高山镇、东瀚镇。
四、项目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国道G104、国道G228、国道G324、国道G534、省道S209、省道S310 (略) 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标志版面安装错误的进行拆除重建交通标志; (略) 口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线; (略) 段标线模糊、反光 (略) 段进行修复,交叉口主线(国省干线)部分由国省干线安防工程实施,不纳入本项目建设内容。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7.*元,其中工程费用9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元,基本预备费3.*元。所需建设资金 (略) 县养护资金外,剩余部分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略) 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申 (略) (略) 与国省 (略) 口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政交〔2024〕2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与国省 (略) 口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东张镇、城头镇、海口镇,龙田镇、江镜镇、江阴镇、渔溪镇、港头镇、三山镇、高山镇、东瀚镇。
四、项目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国道G104、国道G228、国道G324、国道G534、省道S209、省道S310 (略) 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标志版面安装错误的进行拆除重建交通标志; (略) 口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线; (略) 段标线模糊、反光 (略) 段进行修复,交叉口主线(国省干线)部分由国省干线安防工程实施,不纳入本项目建设内容。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7.*元,其中工程费用9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元,基本预备费3.*元。所需建设资金 (略) 县养护资金外,剩余部分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略) 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申 (略) (略) 与国省 (略) 口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政交〔2024〕2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与国省 (略) 口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东张镇、城头镇、海口镇,龙田镇、江镜镇、江阴镇、渔溪镇、港头镇、三山镇、高山镇、东瀚镇。
四、项目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国道G104、国道G228、国道G324、国道G534、省道S209、省道S310 (略) 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标志版面安装错误的进行拆除重建交通标志; (略) 口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线; (略) 段标线模糊、反光 (略) 段进行修复,交叉口主线(国省干线)部分由国省干线安防工程实施,不纳入本项目建设内容。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7.*元,其中工程费用9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元,基本预备费3.*元。所需建设资金 (略) 县养护资金外,剩余部分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略) 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申 (略) (略) 与国省 (略) 口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政交〔2024〕2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与国省 (略) 口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东张镇、城头镇、海口镇,龙田镇、江镜镇、江阴镇、渔溪镇、港头镇、三山镇、高山镇、东瀚镇。
四、项目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国道G104、国道G228、国道G324、国道G534、省道S209、省道S310 (略) 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标志版面安装错误的进行拆除重建交通标志; (略) 口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线; (略) 段标线模糊、反光 (略) 段进行修复,交叉口主线(国省干线)部分由国省干线安防工程实施,不纳入本项目建设内容。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7.*元,其中工程费用9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元,基本预备费3.*元。所需建设资金 (略) 县养护资金外,剩余部分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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