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献隆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600万只PE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浙江献隆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600万只PE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6月30日,浙江 (略)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 (略) 委托浙江 (略) 编制的《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 (略) 租用浙江 (略) 位于 (略) 莲都区万洋众创城11区25幢中的4楼厂房用于生产箱包包条、PE包装袋等产品,占地面积约为2078.34m2,总建筑面积约为2078.34m2。企业通过购置挤出机、造粒机、吹膜线、注塑机、等一系列国产设备,建设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的项目。
企业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日为300天,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厂区内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12月企 (略) (略) 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4年1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出具的《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通知》(编号:2024-003)。
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MACC65GWX3001X》。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项目验收范围
为项目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的项目的先行验收.验收范围年产1200吨箱包包条。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其它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造粒/挤出有机废气和粉碎/混料粉尘。
有机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于楼顶高空排放;粉碎/混料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厂区内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现状暂未产生,后续产生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外非*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现状暂未产生,后续产生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验收结论
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先行)基本落实了环评登记表和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且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现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4年7月1日-8月1日
联系人、电话:魏礼献 *
(略) 站:htt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6月30日,浙江 (略)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 (略) 委托浙江 (略) 编制的《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 (略) 租用浙江 (略) 位于 (略) 莲都区万洋众创城11区25幢中的4楼厂房用于生产箱包包条、PE包装袋等产品,占地面积约为2078.34m2,总建筑面积约为2078.34m2。企业通过购置挤出机、造粒机、吹膜线、注塑机、等一系列国产设备,建设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的项目。
企业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日为300天,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厂区内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12月企 (略) (略) 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4年1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出具的《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通知》(编号:2024-003)。
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MACC65GWX3001X》。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项目验收范围
为项目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的项目的先行验收.验收范围年产1200吨箱包包条。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其它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造粒/挤出有机废气和粉碎/混料粉尘。
有机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于楼顶高空排放;粉碎/混料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厂区内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现状暂未产生,后续产生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外非*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现状暂未产生,后续产生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验收结论
浙江 (略) 年产1500吨箱包包条、*只PE袋项目(先行)基本落实了环评登记表和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且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现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4年7月1日-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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