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科泵阀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8号的工业核电站液力偶合器和离心泵生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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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科泵阀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8号的工业核电站液力偶合器和离心泵生产车...

沈阳 (略)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8号的工业(核电站液力偶合器和离心泵生产车间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2㎡。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原机加厂房取消,取消建筑面积7054.63㎡、计容面积*.82㎡;原位置新建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780.20㎡,计容面积*.40㎡,容积率0.54,建筑密度25.19%。

厂区总建筑面积由*.40㎡变更为*.97㎡(面积增加1725.57㎡),总计容面积由*.0㎡变更为*.58㎡(面积增加1913.58㎡,层高超过8米部分,2倍计容),建筑占地面积由*.39㎡变更为*.80㎡(面积增加304.41㎡)。总容积率由1.02变更为1.09,综合建筑密度由50.03%变更为51.08%。本次申请变更为2#生产车间的车位应配建27个。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9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

建设单位:沈阳 (略) ,024-*;

设计单位: (略) ,024-*;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③电子邮箱:*@*ttp://**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7月1日

沈阳 (略)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8号的工业(核电站液力偶合器和离心泵生产车间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pdf


沈阳 (略)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8号的工业(核电站液力偶合器和离心泵生产车间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2㎡。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原机加厂房取消,取消建筑面积7054.63㎡、计容面积*.82㎡;原位置新建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780.20㎡,计容面积*.40㎡,容积率0.54,建筑密度25.19%。

厂区总建筑面积由*.40㎡变更为*.97㎡(面积增加1725.57㎡),总计容面积由*.0㎡变更为*.58㎡(面积增加1913.58㎡,层高超过8米部分,2倍计容),建筑占地面积由*.39㎡变更为*.80㎡(面积增加304.41㎡)。总容积率由1.02变更为1.09,综合建筑密度由50.03%变更为51.08%。本次申请变更为2#生产车间的车位应配建27个。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9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

建设单位:沈阳 (略) ,024-*;

设计单位: (略) ,024-*;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③电子邮箱:*@*ttp://**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7月1日

沈阳 (略)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8号的工业(核电站液力偶合器和离心泵生产车间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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