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水稳拌合站-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临时水稳拌合站-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临时水稳拌合站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宝山镇大窝洛村东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胶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 | |
项目概况: | 水稳料生产线1条,年产水稳料*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项目周边卫生间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堆料仓设1套自动喷淋式除尘器,定期向石子、石粉洒水抑尘,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拉链门,厂区内设置一套雾炮装置,定期喷洒水抑尘,厂区出入口设置1台洗车机,用于运输车辆清洗。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3标准。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3.87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布袋暂存于工业固废暂存处(占地面积9m2,有效容积9m3),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占地面积18m2,有效容积36m3),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 (略) 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临时水稳拌合站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宝山镇大窝洛村东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胶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 | |
项目概况: | 水稳料生产线1条,年产水稳料*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项目周边卫生间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堆料仓设1套自动喷淋式除尘器,定期向石子、石粉洒水抑尘,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拉链门,厂区内设置一套雾炮装置,定期喷洒水抑尘,厂区出入口设置1台洗车机,用于运输车辆清洗。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3标准。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3.87t/a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布袋暂存于工业固废暂存处(占地面积9m2,有效容积9m3),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占地面积18m2,有效容积36m3),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 (略) 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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