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兰河农牧场分公司粮食仓储烘干塔和地面硬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4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兰河农牧场分公司粮食仓储烘干塔和地面硬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1日,我分局拟对2024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 (略) (略) 粮食仓储烘干塔和地面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2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2024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 (略) (略) 粮食仓储烘干塔和地面硬化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 (略) (略) (略) 内
三、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森垚 (略)
五、项目概况:新建烘干塔、烘干炉窑房(内设1台12t/h燃煤热风炉)、煤仓、灰渣仓、粮仓、输粮地沟、室外排水沟、地面硬化、维修办公用房等,日烘干粮食5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堆场扬尘和机械废气。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场地配备洒水设备;运输过程中车辆加以覆盖物;散装物料堆放场地进行遮盖。
2.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运输车辆的噪声。为了降低噪声,提出如下措施:①建设单位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②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③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④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限速行驶,并禁止鸣号。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并且建设单位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各方协调工作,可以大大减轻项目噪声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的固体废物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0t,建筑垃圾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直接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4.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①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脱硫脱硝一体塔喷淋(尿素+氢氧化钠)处理,最终经20m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9.6%,脱硫效率80%,脱硝效率30%。②运输过程物料使用苫布苫盖,厂区洒水抑尘,输送带封闭,筛选工序粉尘:密闭环节内进行。③烘干塔颗粒物:通过烘干塔自带旋风分离器进行收集,除尘效率90%,收集后废气进入集尘箱,少部分废气通过烘干塔顶部排潮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剩余部分通过粉尘收集器排气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现有防渗旱厕收集,定期外运堆肥;脱硫脱硝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6.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粮食筛下物及烘干塔收集粉尘经封闭垃圾箱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热风炉产生的除尘灰及炉渣暂存封闭灰渣仓,定期外售砖厂综合利用。
7.运营期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和吸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起在相关规定时限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0-*
传 真: 0470-*
通讯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育才街42号
邮 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1日,我分局拟对2024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 (略) (略) 粮食仓储烘干塔和地面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2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2024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 (略) (略) 粮食仓储烘干塔和地面硬化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 (略) (略) (略) 内
三、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森垚 (略)
五、项目概况:新建烘干塔、烘干炉窑房(内设1台12t/h燃煤热风炉)、煤仓、灰渣仓、粮仓、输粮地沟、室外排水沟、地面硬化、维修办公用房等,日烘干粮食5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堆场扬尘和机械废气。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场地配备洒水设备;运输过程中车辆加以覆盖物;散装物料堆放场地进行遮盖。
2.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运输车辆的噪声。为了降低噪声,提出如下措施:①建设单位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②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③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④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限速行驶,并禁止鸣号。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并且建设单位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各方协调工作,可以大大减轻项目噪声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的固体废物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0t,建筑垃圾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直接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4.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①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脱硫脱硝一体塔喷淋(尿素+氢氧化钠)处理,最终经20m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9.6%,脱硫效率80%,脱硝效率30%。②运输过程物料使用苫布苫盖,厂区洒水抑尘,输送带封闭,筛选工序粉尘:密闭环节内进行。③烘干塔颗粒物:通过烘干塔自带旋风分离器进行收集,除尘效率90%,收集后废气进入集尘箱,少部分废气通过烘干塔顶部排潮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剩余部分通过粉尘收集器排气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现有防渗旱厕收集,定期外运堆肥;脱硫脱硝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6.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粮食筛下物及烘干塔收集粉尘经封闭垃圾箱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热风炉产生的除尘灰及炉渣暂存封闭灰渣仓,定期外售砖厂综合利用。
7.运营期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和吸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起在相关规定时限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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