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目2024年度4月份受纳A类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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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目2024年度4月份受纳A类土公告

(略) 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 (略) 宝安区西北部大空港,毗邻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本项目地基处理工程需受纳土方(A类土),欢迎各土方单位备齐相关资料前来联系、洽谈。

一、土方质量标准

土方单位申报的土源项目须经检测合格,满足以下土方质量标准:

(一)满足《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GB *-2014)成分限值,不得含有《1972伦敦公约》附件中所列禁止在海上处置的物质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物质,不得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

(二)塑性指数Ip<17,有机质含量≤5%,天然含水率≤30%;若含块石,块石粒径应<30cm,其中粒径大小处于2cm~30cm,含量不得超过10%;不得含有任何形式的工业垃圾或生活垃圾。

二、受纳土方价格

土方单位需支付土方处置费,固定单价为45元/m3。此价格有效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略) 场发生重大变化,我司有权利对价格进行调整。

三、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土方单位项目情况表及项目证明材料;

(三)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四)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须有勘察单位签字盖章页);

(五)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每个项目缴交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略) 宝安区西乡街道金港商务大厦A座15楼。

办公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755-*、*。

(略) 特区建发 (略)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项目情况表.pdf

附件2-承诺函.pdf



(略) 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 (略) 宝安区西北部大空港,毗邻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本项目地基处理工程需受纳土方(A类土),欢迎各土方单位备齐相关资料前来联系、洽谈。

一、土方质量标准

土方单位申报的土源项目须经检测合格,满足以下土方质量标准:

(一)满足《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GB *-2014)成分限值,不得含有《1972伦敦公约》附件中所列禁止在海上处置的物质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物质,不得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

(二)塑性指数Ip<17,有机质含量≤5%,天然含水率≤30%;若含块石,块石粒径应<30cm,其中粒径大小处于2cm~30cm,含量不得超过10%;不得含有任何形式的工业垃圾或生活垃圾。

二、受纳土方价格

土方单位需支付土方处置费,固定单价为45元/m3。此价格有效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略) 场发生重大变化,我司有权利对价格进行调整。

三、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土方单位项目情况表及项目证明材料;

(三)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四)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须有勘察单位签字盖章页);

(五)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每个项目缴交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略) 宝安区西乡街道金港商务大厦A座15楼。

办公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755-*、*。

(略) 特区建发 (略)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项目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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