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合肥市氢能应用场景工程配套2200kg/d加氢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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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合肥市氢能应用场景工程配套2200kg/d加氢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氢能应用场景工程配套2200kg/d加氢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氢能应用场景工程配套2200kg/d加氢站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 (略) 西区内

建设单位:

中盐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 (略) 西区内,面积为4493.33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化氢气压缩装置、电化氢气PSA纯化装置和2200kg/d加氢母站装置,办公楼以及其他辅助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生产工艺为吸附纯化、提氢、充装。形成年产燃料电级别氢气,配套建设一座2200kg/d加氢充装站,充装于管束车进行运输。项目总投资2248.*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已经肥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东经信备[2024]4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脱水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现有的西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规范化排污口 (略) 排入联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严控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为解析气,解析气主要成分为氢气,其余微量气体均为空气组分,解析气放空。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噪声值超标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间,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通讯地址: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氢能应用场景工程配套2200kg/d加氢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氢能应用场景工程配套2200kg/d加氢站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 (略) 西区内

建设单位:

中盐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 (略) 西区内,面积为4493.33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化氢气压缩装置、电化氢气PSA纯化装置和2200kg/d加氢母站装置,办公楼以及其他辅助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生产工艺为吸附纯化、提氢、充装。形成年产燃料电级别氢气,配套建设一座2200kg/d加氢充装站,充装于管束车进行运输。项目总投资2248.*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已经肥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东经信备[2024]4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脱水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现有的西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规范化排污口 (略) 排入联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严控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为解析气,解析气主要成分为氢气,其余微量气体均为空气组分,解析气放空。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噪声值超标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间,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通讯地址: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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