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1 16:02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 (略) 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略) 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装备大道以西、力德大道以北、青大线以南

弘元光能(包头)有限公司

中冶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1m2,生产规模为年产16GW 210×210mm 太阳能N型单晶 TOPCon BC电池片。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66%。

废气:制绒工序(臭氧清洗、酸洗)、硼扩工序含酸废气、氯气经2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制绒工序(预清洗1、预清洗2、碱制绒、后清洗)碱雾经2套二级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BSG工序(酸洗1、酸洗2)、碱抛工序(臭氧清洗、酸洗)、石英舟清洗、返工片清洗含酸废气经2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碱抛工序(预清洗、碱抛、后清洗)碱雾经2套二级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PE气相沉积废气经燃烧筒+除尘器+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PE非晶硅薄膜废气经Scrubber焚烧+除尘器+酸喷淋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磷扩工序、PSG工序、RCA工序(酸洗1、臭氧清洗、酸洗2)含酸废气经2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RCA工序(碱洗1、碱洗2)含碱废气经2套二级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ALD、PECVD废气经2套燃烧筒+除尘器+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丝网印刷、烘干、烧结废气经2套二级活性炭板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石墨舟清洗含酸废气经二级碱喷淋涤塔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涤塔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板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氟化物、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硫化氢和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车间外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各生产线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冲洗地坪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项目生产废水分以下四类收集系统:浓酸废水、稀酸废水、浓碱废水、稀碱废水,分类收集后的废水分别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除氟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高氨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水生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纯水制备、循环冷却系统、冷却塔、地面冲洗排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混合池与除氟废水、生化废水混合后一起排入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水资源集中处置供应中心。

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量为*.92m3/a。出水水质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制绒机、硼扩设备、激光主机、BSG主机、碱抛下料机、PE-POLY设备、PSG主机、ALD主设备、PECVD设备、印刷机、清洗机、风机、泵等,噪声源强范围为75~95dB(A)。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并进行合理布置,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设备配套风机,设计拟在设备上安装消声器。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硅片、废电池片、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滤膜、废滤芯、污泥(含氟污泥、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包括:废危化品包装、废活性炭板、丝网印刷废物、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和手套、废石墨舟、石英管、石英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其他:生活垃圾。

含氟污泥、生化污泥暂存于污水站的污泥饼贮存区,剩余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危险废物则暂存在危废暂存间。

一般固废中的:废硅片、废电池片、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滤膜、废滤芯均为可再利用物质全部由供货商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包头 (略) 预处理线水性漆适用性改造项目

内蒙古 (略) 内

包头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除抛丸间外主要对预热室、喷漆系统、烘干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配套电气控制系统等进行改造;新增漆水分离装置,新建一座储漆室。本项目办公用 (略) 现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7.37%。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调漆、喷漆工序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本项目储漆室及调漆房均设置在密闭室内,调漆、喷漆、烘干工艺均为密闭操作;调漆、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的漆雾和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引风系统作用下经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情况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为水性漆调漆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以及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通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依托一机集团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建设收集、暂存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水性漆桶、水性漆渣、废丸料、铁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于生产车间内新建1座占地面积20m2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建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一机集团危废暂存库共设有6个库房,分为1号库到6号库,其中1号库面积150m2,分为六个小库,其中两个分别存放废酸、废碱,其他小库存放一般固废;二号库面积94m2,备用库,内建设20m3事故池;3号库面积165m2,存放废机油;4号库面积110m2,存放表面处理污泥;5号库面积450m2,存放废切削液;6号库面积330m2,存放废活性炭、漆桶、漆渣。危废暂存库地面及墙裙防渗采用2mm厚HDPE膜,渗透系数<1.0×10-10cm/s。墙裙高度为0.5m,危废暂存间外侧设立明显标识牌。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3号库(165m2),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暂存于6号库(330m2),地面采用2mm土工膜+环氧地坪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槽及集液池,一机集团危废暂存库库容可满足本项目危废产生量。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1 16:02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 (略) 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略) 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装备大道以西、力德大道以北、青大线以南

弘元光能(包头)有限公司

中冶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1m2,生产规模为年产16GW 210×210mm 太阳能N型单晶 TOPCon BC电池片。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66%。

废气:制绒工序(臭氧清洗、酸洗)、硼扩工序含酸废气、氯气经2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制绒工序(预清洗1、预清洗2、碱制绒、后清洗)碱雾经2套二级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BSG工序(酸洗1、酸洗2)、碱抛工序(臭氧清洗、酸洗)、石英舟清洗、返工片清洗含酸废气经2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碱抛工序(预清洗、碱抛、后清洗)碱雾经2套二级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PE气相沉积废气经燃烧筒+除尘器+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PE非晶硅薄膜废气经Scrubber焚烧+除尘器+酸喷淋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磷扩工序、PSG工序、RCA工序(酸洗1、臭氧清洗、酸洗2)含酸废气经2套二级碱喷淋塔处理,RCA工序(碱洗1、碱洗2)含碱废气经2套二级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ALD、PECVD废气经2套燃烧筒+除尘器+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丝网印刷、烘干、烧结废气经2套二级活性炭板处理,废气经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石墨舟清洗含酸废气经二级碱喷淋涤塔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涤塔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板处理,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氟化物、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硫化氢和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车间外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各生产线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冲洗地坪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项目生产废水分以下四类收集系统:浓酸废水、稀酸废水、浓碱废水、稀碱废水,分类收集后的废水分别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除氟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高氨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水生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纯水制备、循环冷却系统、冷却塔、地面冲洗排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混合池与除氟废水、生化废水混合后一起排入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水资源集中处置供应中心。

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量为*.92m3/a。出水水质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制绒机、硼扩设备、激光主机、BSG主机、碱抛下料机、PE-POLY设备、PSG主机、ALD主设备、PECVD设备、印刷机、清洗机、风机、泵等,噪声源强范围为75~95dB(A)。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并进行合理布置,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设备配套风机,设计拟在设备上安装消声器。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硅片、废电池片、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滤膜、废滤芯、污泥(含氟污泥、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包括:废危化品包装、废活性炭板、丝网印刷废物、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和手套、废石墨舟、石英管、石英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其他:生活垃圾。

含氟污泥、生化污泥暂存于污水站的污泥饼贮存区,剩余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危险废物则暂存在危废暂存间。

一般固废中的:废硅片、废电池片、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滤膜、废滤芯均为可再利用物质全部由供货商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包头 (略) 预处理线水性漆适用性改造项目

内蒙古 (略) 内

包头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除抛丸间外主要对预热室、喷漆系统、烘干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配套电气控制系统等进行改造;新增漆水分离装置,新建一座储漆室。本项目办公用 (略) 现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7.37%。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调漆、喷漆工序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本项目储漆室及调漆房均设置在密闭室内,调漆、喷漆、烘干工艺均为密闭操作;调漆、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的漆雾和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引风系统作用下经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情况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为水性漆调漆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以及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通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依托一机集团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建设收集、暂存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水性漆桶、水性漆渣、废丸料、铁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于生产车间内新建1座占地面积20m2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建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一机集团危废暂存库共设有6个库房,分为1号库到6号库,其中1号库面积150m2,分为六个小库,其中两个分别存放废酸、废碱,其他小库存放一般固废;二号库面积94m2,备用库,内建设20m3事故池;3号库面积165m2,存放废机油;4号库面积110m2,存放表面处理污泥;5号库面积450m2,存放废切削液;6号库面积330m2,存放废活性炭、漆桶、漆渣。危废暂存库地面及墙裙防渗采用2mm厚HDPE膜,渗透系数<1.0×10-10cm/s。墙裙高度为0.5m,危废暂存间外侧设立明显标识牌。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3号库(165m2),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暂存于6号库(330m2),地面采用2mm土工膜+环氧地坪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槽及集液池,一机集团危废暂存库库容可满足本项目危废产生量。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