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扎兰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24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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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扎兰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24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扎兰屯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2024年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经认真研究,同意你局实施该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

扎兰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监 (略) 络维护;

(二)巡检无人机购置;

(三)购置负氧离子监测设备;

(四)购置指挥中心大屏;

(五)购置监控设备。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2025年。

四、项目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5.*元。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2024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

五、具体要求

(一)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开展项目实施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实施方案内容,改变实施规模、降低标准、拖延项目建设期限;

(二)加强质量监控和档案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和监理制度;

(三)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金宇;联系电话:0470-*)

(公开发布)

扎兰屯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2024年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经认真研究,同意你局实施该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

扎兰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监 (略) 络维护;

(二)巡检无人机购置;

(三)购置负氧离子监测设备;

(四)购置指挥中心大屏;

(五)购置监控设备。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2025年。

四、项目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5.*元。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2024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

五、具体要求

(一)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开展项目实施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实施方案内容,改变实施规模、降低标准、拖延项目建设期限;

(二)加强质量监控和档案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和监理制度;

(三)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金宇;联系电话:0470-*)

(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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