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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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厦1616室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西安民航 (略) 新建试验室项目 2024年6月13日 西咸秦汉审准〔2024〕38号
2 泾渭大道南段便利加油站项目 2024年6月13日 西咸秦汉审准〔2024〕37号
3 沣泾大道东段便利加油站项目 2024年6月13日 西咸秦汉审准〔2024〕36号
4 陕西麦 (略) 面制品建设项目 2024年6月13日 西咸秦汉审准〔2024〕39号




关于沣泾大道东段便利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泾渭大道南段便利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西安民航 (略) 新建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陕西麦 (略) 面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厦1616室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西安民航 (略) 新建试验室项目 2024年6月13日 西咸秦汉审准〔2024〕38号
2 泾渭大道南段便利加油站项目 2024年6月13日 西咸秦汉审准〔2024〕37号
3 沣泾大道东段便利加油站项目 2024年6月13日 西咸秦汉审准〔2024〕36号
4 陕西麦 (略) 面制品建设项目 2024年6月13日 西咸秦汉审准〔2024〕39号




关于沣泾大道东段便利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泾渭大道南段便利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西安民航 (略) 新建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陕西麦 (略) 面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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