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中医医院病房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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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中医医院病房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审批平 (略) 病房改造建设项目的请示》(平卫发〔2024〕7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

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 (略) 病房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5-*-23-02-*)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 (略) 基础设施,改善县城及周边地区 (略) 就医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对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 (略) 病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改造病房面积共计*㎡,改造后用于妇科、儿科、老年病科以及针灸推拿、康复等专科病房使用。病房品质提升109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适老化、适儿化及门窗、地面、墙面等装修改造;综合改造57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加装卫生间、水电暖及避难间改造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6月-2025年10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367.*元,其中:工程费用2130.*元,其他费用124.*元,预备费112.*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区、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如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审批平 (略) 病房改造建设项目的请示》(平卫发〔2024〕7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

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 (略) 病房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5-*-23-02-*)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 (略) 基础设施,改善县城及周边地区 (略) 就医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对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 (略) 病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改造病房面积共计*㎡,改造后用于妇科、儿科、老年病科以及针灸推拿、康复等专科病房使用。病房品质提升109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适老化、适儿化及门窗、地面、墙面等装修改造;综合改造57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加装卫生间、水电暖及避难间改造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6月-2025年10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367.*元,其中:工程费用2130.*元,其他费用124.*元,预备费112.*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区、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如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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