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2024年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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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2024年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2024年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建发〔2024〕9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4年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5-*-04-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减少公共建筑能源资源消耗及公共机构的运行成本,引导群众提高节能和环保意识,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轻空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对平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平罗县14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增加外墙保温、更换外门窗、增设屋面保温、屋顶安装光伏板、改造供暖管道等节能改造,改造建筑面积共计*㎡。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区、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如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2024年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建发〔2024〕9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4年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5-*-04-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减少公共建筑能源资源消耗及公共机构的运行成本,引导群众提高节能和环保意识,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轻空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对平罗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平罗县14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增加外墙保温、更换外门窗、增设屋面保温、屋顶安装光伏板、改造供暖管道等节能改造,改造建筑面积共计*㎡。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区、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如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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