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大观区秸秆、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泥转化项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大观区秸秆、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泥转化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省 (略) 《大观区秸秆、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泥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321号,邮编:* 联系电话:0556-* 传 真:05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类型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大观区秸秆、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泥转化项目 | 安徽省 (略) | (略) 大观区海口镇安 (略) 农业科学研究所厂区内 | 安徽省 (略) 位于 (略) 大观区海口镇安原社区。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租赁安庆农科所科场地及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2195平方米。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1条黑水虻、蚯蚓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卸料、覆膜发酵、混合搅拌、上料养殖、蚯蚓、黑水虻分离、包装待售,形成年产1.*吨黑水虻、蚯蚓。 | 报告表 | 无反对意见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作项目原料,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包括卸料、覆膜发酵、混合搅拌、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防止恶臭气体扩散,项目混料车间及养殖车间均设计为全封闭负压状态。同时设置引风和收集系统,恶臭气体经车间密闭+整体抽风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系统(TA001)处理达标后,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未被收集处理的部分,通过定期对混料车间、养殖车间等喷洒除臭剂,厂区内进行绿化吸收,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营运期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建设单位营运期间采取减震、隔声、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养土(养殖粪便)、废包装和废除臭剂桶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处理;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采用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重点防渗区(危废库、混料车间)、一般防渗区(其他生产区域)、简单防渗区(办公区)应达到相应的防渗要求。 |
(略) 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1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省 (略) 《大观区秸秆、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泥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321号,邮编:* 联系电话:0556-* 传 真:05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类型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大观区秸秆、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泥转化项目 | 安徽省 (略) | (略) 大观区海口镇安 (略) 农业科学研究所厂区内 | 安徽省 (略) 位于 (略) 大观区海口镇安原社区。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租赁安庆农科所科场地及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2195平方米。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1条黑水虻、蚯蚓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卸料、覆膜发酵、混合搅拌、上料养殖、蚯蚓、黑水虻分离、包装待售,形成年产1.*吨黑水虻、蚯蚓。 | 报告表 | 无反对意见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作项目原料,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包括卸料、覆膜发酵、混合搅拌、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防止恶臭气体扩散,项目混料车间及养殖车间均设计为全封闭负压状态。同时设置引风和收集系统,恶臭气体经车间密闭+整体抽风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系统(TA001)处理达标后,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未被收集处理的部分,通过定期对混料车间、养殖车间等喷洒除臭剂,厂区内进行绿化吸收,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营运期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建设单位营运期间采取减震、隔声、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养土(养殖粪便)、废包装和废除臭剂桶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处理;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采用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重点防渗区(危废库、混料车间)、一般防渗区(其他生产区域)、简单防渗区(办公区)应达到相应的防渗要求。 |
(略) 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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