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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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传 真:029-*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未 (略) 77号(*)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 (略) 未央区月伴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市环未批复〔2024〕23号

2024年6月26日

2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西安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市环未批复〔2024〕24号

2024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市环未批复〔2024〕 (略) 未央区月伴 (略) 建设项目批复.doc

市环未批复〔2024〕24号西安 (略) (略) 建设项目批复.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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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未 (略) 77号(*)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 (略) 未央区月伴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市环未批复〔2024〕23号

2024年6月26日

2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西安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市环未批复〔2024〕24号

2024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市环未批复〔2024〕 (略) 未央区月伴 (略) 建设项目批复.doc

市环未批复〔2024〕24号西安 (略) (略) 建设项目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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