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山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主体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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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山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主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2〕39号)、《兴山县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复审,拟将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村经济合作社、兴山县黄粮镇水磨溪村经济合作社、兴山县众月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主体作为我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 (略) 场信息股3020办公室(兴山县古 (略) 3号)

   附件:兴山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兴山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  

序 号建设主体名称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拟建设施类型地址
1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赵万太*机械冷库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村三组
2兴山县黄粮镇水磨溪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祝千*机械冷库黄粮镇水磨溪村一组
3兴山县众月种植专业合作社市级毛清锋*机械冷库昭君镇青华村一组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2〕39号)、《兴山县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复审,拟将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村经济合作社、兴山县黄粮镇水磨溪村经济合作社、兴山县众月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主体作为我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 (略) 场信息股3020办公室(兴山县古 (略) 3号)

   附件:兴山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兴山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  

序 号建设主体名称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拟建设施类型地址
1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赵万太*机械冷库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村三组
2兴山县黄粮镇水磨溪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祝千*机械冷库黄粮镇水磨溪村一组
3兴山县众月种植专业合作社市级毛清锋*机械冷库昭君镇青华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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