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圣苏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验收公示
苏州圣苏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3年6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苏州 (略) 成立于2008年6月30日,注册资本215美元, (略)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经营范围: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研究,药物研究开发服务,生物分析化学研究,以及新药研发咨询服务。现决定对实验数量进行扩增,增加实验动物种类,建设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该项目已在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备案文号:吴开管委审备〔2022〕497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 (略) 于2023年05月23日获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3)224号,项目代码:2212-*-89-03-*), (略) 宏宇 (略) 编制《苏州 (略) 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月23日取得苏州是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吴开管委审环建[2024]3号。本项目于2024年03月开工建设,2024年04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变更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信息,编号:**Y。项目在立项、建设、验收监测过程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4年04月上海加奇 (略) 对其建成运行《苏州 (略) 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进行验收监测, (略) 于2024年04月25日-04月26日、2024年05月30日-05月31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分析实验废气(非*烷总烃、*醇、*腈)依托原有的处理设施,经分析实验室排风系统密闭收集后通过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 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新增动物房采用密闭的独立送风隔离笼具(IVC)饲养,送风系统带有净化空调以过滤去除空气中的细菌,采用静压微风技术对每个笼盒进行独立送气;通风为全新风(全送全排)系统,动物饲养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动物房密闭收集后经TA002、TA003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将原来本2#-4#排气筒合并成DA002排气筒,原本5#排气筒为现在DA003排气筒,其中DA003排气筒一用一备,中间设置隔断,不同时工作排放;
项目所用活性炭为蜂窝碳,碘值为867mg/g。
以上未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气维持原有的无组织排放不变。
项目以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公司租赁厂房厂区内雨污分流,本项目新增的制纯浓水回用,不外排;笼具、动物房等清洗废水经自建的升级改造的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厌氧+缺氧+好氧+MBR+消毒)处理浓度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五、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特别排放限值后,与员工原有和新增的生活污水、原有的仪器水浴用 (略) (略) 经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江苏吴中 (略) 于2022年11月21日取得城镇污水排 (略) 许可证(苏越溪行审字第2022-8号)。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检测设备、废气处理风机、污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动物叫声,企业通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经灭菌锅(电能)灭菌处理的废实验耗材和实验废液(灭菌蒸汽蒸汽冷凝废液)、实验动物尸体、废垫料、废药物、药品等、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委托资质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以上调试期间产生的已经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将原有面积为100m2的危废仓库变更为三间独立的危废仓库,分别为1#危废仓库30m2(厂区北外侧)、2#危废仓库21m2(厂区西外侧)、3#危废仓库10m2(一楼西侧),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三个仓库分别为液体、固体和动物尸体暂存区。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后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理;
项目依托原有面积为10m2一般固废仓库,位于一楼西北角,建设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标准》(*)。
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收 (略) 吴中经开区越溪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理,日产日清。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醇、*腈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外排非*烷总烃、*醇和*腈速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C.1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参考限值;
项目15米高的DA002和DA003排气筒外排氨、臭气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外排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以上处理设施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未核算处理效率。
核算项目外排非*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扩建后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醇、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标准,氨、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腈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
厂区内车间北侧门口外1个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污水处理站排口外排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余氯(以Cl计)、粪大肠菌群数浓度日均值符合《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五、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特别排放限值。
核算项目外排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3)厂界噪声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三、验收时间
1、竣工时间:2024年06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 (略) ;
地址: (略)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
联系人:卜乐朴;
电话:*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苏州 (略) 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3年6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苏州 (略) 成立于2008年6月30日,注册资本215美元, (略)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经营范围: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研究,药物研究开发服务,生物分析化学研究,以及新药研发咨询服务。现决定对实验数量进行扩增,增加实验动物种类,建设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该项目已在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备案文号:吴开管委审备〔2022〕497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 (略) 于2023年05月23日获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3)224号,项目代码:2212-*-89-03-*), (略) 宏宇 (略) 编制《苏州 (略) 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月23日取得苏州是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吴开管委审环建[2024]3号。本项目于2024年03月开工建设,2024年04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变更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信息,编号:**Y。项目在立项、建设、验收监测过程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4年04月上海加奇 (略) 对其建成运行《苏州 (略) 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进行验收监测, (略) 于2024年04月25日-04月26日、2024年05月30日-05月31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分析实验废气(非*烷总烃、*醇、*腈)依托原有的处理设施,经分析实验室排风系统密闭收集后通过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 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新增动物房采用密闭的独立送风隔离笼具(IVC)饲养,送风系统带有净化空调以过滤去除空气中的细菌,采用静压微风技术对每个笼盒进行独立送气;通风为全新风(全送全排)系统,动物饲养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动物房密闭收集后经TA002、TA003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将原来本2#-4#排气筒合并成DA002排气筒,原本5#排气筒为现在DA003排气筒,其中DA003排气筒一用一备,中间设置隔断,不同时工作排放;
项目所用活性炭为蜂窝碳,碘值为867mg/g。
以上未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气维持原有的无组织排放不变。
项目以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公司租赁厂房厂区内雨污分流,本项目新增的制纯浓水回用,不外排;笼具、动物房等清洗废水经自建的升级改造的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厌氧+缺氧+好氧+MBR+消毒)处理浓度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五、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特别排放限值后,与员工原有和新增的生活污水、原有的仪器水浴用 (略) (略) 经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江苏吴中 (略) 于2022年11月21日取得城镇污水排 (略) 许可证(苏越溪行审字第2022-8号)。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检测设备、废气处理风机、污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动物叫声,企业通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经灭菌锅(电能)灭菌处理的废实验耗材和实验废液(灭菌蒸汽蒸汽冷凝废液)、实验动物尸体、废垫料、废药物、药品等、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委托资质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以上调试期间产生的已经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将原有面积为100m2的危废仓库变更为三间独立的危废仓库,分别为1#危废仓库30m2(厂区北外侧)、2#危废仓库21m2(厂区西外侧)、3#危废仓库10m2(一楼西侧),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三个仓库分别为液体、固体和动物尸体暂存区。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后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理;
项目依托原有面积为10m2一般固废仓库,位于一楼西北角,建设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标准》(*)。
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收 (略) 吴中经开区越溪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理,日产日清。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醇、*腈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外排非*烷总烃、*醇和*腈速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C.1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参考限值;
项目15米高的DA002和DA003排气筒外排氨、臭气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外排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以上处理设施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未核算处理效率。
核算项目外排非*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扩建后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醇、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标准,氨、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腈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
厂区内车间北侧门口外1个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污水处理站排口外排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余氯(以Cl计)、粪大肠菌群数浓度日均值符合《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五、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特别排放限值。
核算项目外排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3)厂界噪声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三、验收时间
1、竣工时间:2024年06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 (略) ;
地址: (略)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
联系人:卜乐朴;
电话:*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苏州 (略) 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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