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人饮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人饮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人饮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3.建设地点: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
4.建设规模:本次涉及的新庄集乡菊花台村设计日用水量126.67m3/d,年需水量35.*m3;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养殖场设计日用水量66.53m3/d,年需水量18.*m3。涉及的其它行政村均为定点维修,需水量与原设计保持一致。
5.建设内容:乌沙塘村更换入户水表337块;兴旺村维修管道3955m,其中串巷Φ50mmPE管(1.6Mpa)805m,入户Φ25mmPPR管(1.6Mpa)3150m,翻建阀井11座;洪沟滩村养殖场提升改造管道3600m,其中入场Φ50mmPE管(1.6Mpa)320m,入户Φ25mmPPR管(1.6Mpa)3280m,新建联户水表井6座、过路建筑物15处;菊花台村提升改造管道600m,均为入村Φ75mmPE管(1.6Mpa),翻建分水阀井6座;康庄村增设DN50减压阀1台;白墩村增设DN100减压阀1台,新建阀井1座。
二、项目资金安排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139.*元,其中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22.*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7.*元。
三、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一经批准,实施单位应尽快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规定,加快项目进度,并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建设时间
建设期限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五、工程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解决乌沙塘等村因管道漏水、阀井设施老化等问题,对保障乌沙塘等村群众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
六、项目管理
1.环境目标: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节能目标:降低运输成本和油料消耗出发,尽可能选择运输距离短,运输 (略) 网运营。
七、资金管理
1.项目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计算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超概算、超预算、超决算。
2.投资项目按工程进度确定合理比例、均衡拨付工程款。
3.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于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区水务局联系。
(联系人:张凤监督电话:0953-*)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2024年7月1日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人饮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3.建设地点: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
4.建设规模:本次涉及的新庄集乡菊花台村设计日用水量126.67m3/d,年需水量35.*m3;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养殖场设计日用水量66.53m3/d,年需水量18.*m3。涉及的其它行政村均为定点维修,需水量与原设计保持一致。
5.建设内容:乌沙塘村更换入户水表337块;兴旺村维修管道3955m,其中串巷Φ50mmPE管(1.6Mpa)805m,入户Φ25mmPPR管(1.6Mpa)3150m,翻建阀井11座;洪沟滩村养殖场提升改造管道3600m,其中入场Φ50mmPE管(1.6Mpa)320m,入户Φ25mmPPR管(1.6Mpa)3280m,新建联户水表井6座、过路建筑物15处;菊花台村提升改造管道600m,均为入村Φ75mmPE管(1.6Mpa),翻建分水阀井6座;康庄村增设DN50减压阀1台;白墩村增设DN100减压阀1台,新建阀井1座。
二、项目资金安排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139.*元,其中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22.*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7.*元。
三、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一经批准,实施单位应尽快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规定,加快项目进度,并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建设时间
建设期限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五、工程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解决乌沙塘等村因管道漏水、阀井设施老化等问题,对保障乌沙塘等村群众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
六、项目管理
1.环境目标: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节能目标:降低运输成本和油料消耗出发,尽可能选择运输距离短,运输 (略) 网运营。
七、资金管理
1.项目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计算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超概算、超预算、超决算。
2.投资项目按工程进度确定合理比例、均衡拨付工程款。
3.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于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区水务局联系。
(联系人:张凤监督电话:0953-*)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2024年7月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