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中电建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中电建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电建托克逊县*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示范 (略) 66号(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中电建托克逊县*千瓦风电项目 | 中电建(托克逊) (略) | (略) 托克逊县小草湖风区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项目3个区块安装142台78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142台35kV箱变,总装机容量为*kW,通过19回35k (略) 接入1#、2#220kV升压站,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台电压等级35kV箱变,共142台箱式变压器。风电机组基础采用扩展基础,扩展基础采用C40F150混凝土;箱变基础采用C40混凝土。在1#地块1#220kV升压站东侧建设1座储能站,建设规模*kW/*k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储能系统由30个3.44MW/6.88MWh储能单元构成。项目永久用地:95.*m2,临时用地:34.*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7%。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风机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磷酸铁锂电池等。废风机组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储能站内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3m3贮油坑收集废变压器油,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平整、覆土、压实恢复至原有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电建托克逊县*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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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示范 (略) 66号(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中电建托克逊县*千瓦风电项目 | 中电建(托克逊) (略) | (略) 托克逊县小草湖风区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项目3个区块安装142台78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142台35kV箱变,总装机容量为*kW,通过19回35k (略) 接入1#、2#220kV升压站,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台电压等级35kV箱变,共142台箱式变压器。风电机组基础采用扩展基础,扩展基础采用C40F150混凝土;箱变基础采用C40混凝土。在1#地块1#220kV升压站东侧建设1座储能站,建设规模*kW/*k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储能系统由30个3.44MW/6.88MWh储能单元构成。项目永久用地:95.*m2,临时用地:34.*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7%。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风机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磷酸铁锂电池等。废风机组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储能站内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3m3贮油坑收集废变压器油,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平整、覆土、压实恢复至原有地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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