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北滘/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北滘/

关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北滘)
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污染防治工程群力围污水厂改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06环审〔2024〕24号

2024年6月28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 (略) 禅城 (略) (略)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略) 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邮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 (略)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57-*、0757-*、0757-*。


于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污染防治工程群力围污水厂改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污染防治工程群力围污水厂改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06环审〔2024〕24号

2024年6月28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 (略) 禅城 (略) (略)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略) 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邮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 (略)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57-*、0757-*、0757-*。


于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污染防治工程群力围污水厂改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北滘)
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污染防治工程群力围污水厂改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06环审〔2024〕24号

2024年6月28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 (略) 禅城 (略) (略)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略) 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邮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 (略)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57-*、0757-*、0757-*。


于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污染防治工程群力围污水厂改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污染防治工程群力围污水厂改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06环审〔2024〕24号

2024年6月28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 (略) 禅城 (略) (略)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略) 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邮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 (略)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57-*、0757-*、0757-*。


于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污染防治工程群力围污水厂改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