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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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 (略) 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实施服务业主体培育工作,建立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现开展202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梯度培育重点领域

(略) 产业发展实际,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包括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航运服务、智慧物流、商务服务、文旅服务、健康服务、商贸服务等领域(行业)的服务业企业。

1.科技服务。聚焦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推广服务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增强科技服务业对产业创新的支撑力,推动科技服务业企业向高端化、专业化、综合化升级。

2.信息服务。聚焦软件开发、 (略) 、 (略) 、云计算、数字动漫游戏、平台经济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推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信息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3.航运服务。聚焦水上运输、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货运代理、航运经纪、航运交易、航运信息咨询、海事法律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4.智慧物流。聚焦仓储、运输、快递、供应链管理、网络货运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加强物流业企业智慧化、标准化建设,提 (略) 场竞争力。

5.商务服务。聚焦会展、财税法律、人力资源、咨询调查等高端专业商务服务业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推动商务服务业企业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

6.文旅服务。聚焦旅游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娱乐服务、新闻和出版、影视剧制作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提升文旅产业服务品质,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

7.健康服务。聚焦医疗卫生、养老托育、体育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不断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8.商贸服务。聚焦新零售、预制菜、宠物经济、共享经济、银发经济等商贸服务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加强业态创新和品牌孵化,打造一批引领消费升级的赛道津品。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含“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四个梯度,申报条件如下:

(一)星锐企业

指业务快速增长,形成一定的创新化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 (略) 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新生力量。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3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10人。

2.规模性指标。企业需满足融资额(含贷款融资和股权融资)≥*元或相关行业纳统规上(限上)标准。

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或独特性,拥有一定业绩经验。

(二)骨干企业

指在精细化、专业化、垂直化的服务业领域具有独特和有竞争力的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 (略) 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 (略) 服务业细分领域的佼佼者。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20人。

2.规模性指标。需满足申报期前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

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1%;②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比重≥30%,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20%;③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承担行业发展省级以上重点课题数量≥5项; (略) 瞪羚企业。

5.影响力指标。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主导或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制定;②获得省级及以上资质荣誉;③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④主 (略) 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

(三)独角兽培育企业

指具有爆发式成长特点, (略) 场获得高度认可, (略) (略) 企业梯队的后备力量。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具有创新创业特征的企业,且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在津员工数量≥20人。

3.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 (略) 。

4.企业价值指标。成立年限不超过10年,累计融资金额超过*人民币(仅含股权融资),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七亿人民币。

(四)创新领军企业

指具备领先的核心技术能力或创新化商业模式,具有明显的经济带动和创新示范作用,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领军者。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50人。

2.规模性指标。需满足申报期前一年度营业收入≥30亿元。

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②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③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或承担行业发展省级以上重点课题数量≥5项; (略) 科技领军或科技领军培育企业。

5.影响力指标。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主导或参与国际或国家标准制定;②获得国家级权威资质荣誉;③具有全国品牌知名度和领先行业地位;④海外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达到10%以上。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区内企业于2024年7月31日 (略) 上申报工作,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于8月10日前按照申报条 (略) 上申报信息和材料实时认真审查筛选,严格把关,确定本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四、申报基本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http://**,即 (略) 栏目中的“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 (略) ”( (略) )进行线上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梯度类型及指标项填写情况。

(二)审查评价

企业首先进行星锐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后,可选择其他三种类型中的一类继续申报。

1.①关于星锐企业, (略) 依据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信息和数据进行自动审核;②关于骨干企业, (略) 依据申报条件自动初审,由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审核。③关于独角兽培育企业和创新领军企业, (略) 依据申报条件自动初审,由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审核,由市发展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在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于8月10日前将本区内审核通过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202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汇总表》 (略) 发展改革委。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三)信息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公布拟评价为梯度培育的企业,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布202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

(四)事后管理

申报企业应提交真实、合规、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加强对申报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

六、其他事项

各级服务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对企业荣誉表彰和培育服务力度。获评的创新领军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有效期为三年,获评的星锐企业和骨干企业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由企业再次进行自主申报。有效期内的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和创新领军企业,应在每年6月1 (略) 更新企业信息。

附件:202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操作手册(企业端)

高新区经发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 王笑然;联系电话:022-*)

关于做好2024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 (略) 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实施服务业主体培育工作,建立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现开展202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梯度培育重点领域

(略) 产业发展实际,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包括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航运服务、智慧物流、商务服务、文旅服务、健康服务、商贸服务等领域(行业)的服务业企业。

1.科技服务。聚焦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推广服务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增强科技服务业对产业创新的支撑力,推动科技服务业企业向高端化、专业化、综合化升级。

2.信息服务。聚焦软件开发、 (略) 、 (略) 、云计算、数字动漫游戏、平台经济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推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信息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3.航运服务。聚焦水上运输、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货运代理、航运经纪、航运交易、航运信息咨询、海事法律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4.智慧物流。聚焦仓储、运输、快递、供应链管理、网络货运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加强物流业企业智慧化、标准化建设,提 (略) 场竞争力。

5.商务服务。聚焦会展、财税法律、人力资源、咨询调查等高端专业商务服务业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推动商务服务业企业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

6.文旅服务。聚焦旅游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娱乐服务、新闻和出版、影视剧制作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提升文旅产业服务品质,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

7.健康服务。聚焦医疗卫生、养老托育、体育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不断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8.商贸服务。聚焦新零售、预制菜、宠物经济、共享经济、银发经济等商贸服务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加强业态创新和品牌孵化,打造一批引领消费升级的赛道津品。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含“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四个梯度,申报条件如下:

(一)星锐企业

指业务快速增长,形成一定的创新化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 (略) 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新生力量。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3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10人。

2.规模性指标。企业需满足融资额(含贷款融资和股权融资)≥*元或相关行业纳统规上(限上)标准。

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或独特性,拥有一定业绩经验。

(二)骨干企业

指在精细化、专业化、垂直化的服务业领域具有独特和有竞争力的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 (略) 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 (略) 服务业细分领域的佼佼者。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20人。

2.规模性指标。需满足申报期前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

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1%;②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比重≥30%,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20%;③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承担行业发展省级以上重点课题数量≥5项; (略) 瞪羚企业。

5.影响力指标。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主导或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制定;②获得省级及以上资质荣誉;③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④主 (略) 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

(三)独角兽培育企业

指具有爆发式成长特点, (略) 场获得高度认可, (略) (略) 企业梯队的后备力量。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具有创新创业特征的企业,且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在津员工数量≥20人。

3.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 (略) 。

4.企业价值指标。成立年限不超过10年,累计融资金额超过*人民币(仅含股权融资),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七亿人民币。

(四)创新领军企业

指具备领先的核心技术能力或创新化商业模式,具有明显的经济带动和创新示范作用,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领军者。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50人。

2.规模性指标。需满足申报期前一年度营业收入≥30亿元。

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②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③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或承担行业发展省级以上重点课题数量≥5项; (略) 科技领军或科技领军培育企业。

5.影响力指标。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主导或参与国际或国家标准制定;②获得国家级权威资质荣誉;③具有全国品牌知名度和领先行业地位;④海外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达到10%以上。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区内企业于2024年7月31日 (略) 上申报工作,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于8月10日前按照申报条 (略) 上申报信息和材料实时认真审查筛选,严格把关,确定本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四、申报基本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http://**,即 (略) 栏目中的“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 (略) ”( (略) )进行线上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梯度类型及指标项填写情况。

(二)审查评价

企业首先进行星锐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后,可选择其他三种类型中的一类继续申报。

1.①关于星锐企业, (略) 依据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信息和数据进行自动审核;②关于骨干企业, (略) 依据申报条件自动初审,由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审核。③关于独角兽培育企业和创新领军企业, (略) 依据申报条件自动初审,由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审核,由市发展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在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于8月10日前将本区内审核通过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202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汇总表》 (略) 发展改革委。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三)信息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公布拟评价为梯度培育的企业,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布202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

(四)事后管理

申报企业应提交真实、合规、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高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经济发展局)加强对申报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

六、其他事项

各级服务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对企业荣誉表彰和培育服务力度。获评的创新领军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有效期为三年,获评的星锐企业和骨干企业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由企业再次进行自主申报。有效期内的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和创新领军企业,应在每年6月1 (略) 更新企业信息。

附件:202 (略)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操作手册(企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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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 王笑然;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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