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昱安印染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许昌县昱安印染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许 (略) 地 (略) 建安区陈曹乡南北街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34.*°,地块面积为*.86m2。本次调查地块1992年前为农田,1992年许 (略) 在该地块开始建设,主要产品为印染棉布,2012年底停产关闭,2012年至今地块闲置,原锅炉房作为村民储存玉米、小麦等农作物使用。地块西侧现状为村庄,地块北侧、东侧、南侧为农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分析、人员访谈,判断调查地块可能的污染区,编制完成了《许 (略) 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采样方案》。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分区布点法”本次调查土壤采样共布设12个监测点位和9个对照点,共获取61个分层土壤样品;地下水在地块内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残余废水共布设1个监测点位。本次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45项基本项目(包括特征污染物苯、苯系物、氯苯、苯胺、六价铬和砷),以及pH、石油烃(C10-C40)、锑、氨氮,共计49项;地下水和废水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除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外的35项常规指标(包括特征污染物pH、苯、耗氧量、氨氮、硫化物、六价铬),以及氯苯、总氮、总磷、苯胺类、锑、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计41项。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等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污染物pH、锑、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特征污染物氨氮的检测值满足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的计算方法推导的风险控制值。
地下水中35项常规指标及特征污染物氯苯、锑、二*苯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苯胺检测值满足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的计算方法推导的风险控制值,总磷、总氮与上游对照点检测值浓度范围基本一致,整体稳定。
废水除总磷、色度超标外,废水其他指标均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总磷超标原因可能为地块内的生活污水、含磷洗涤废水流入污水处理池造成,建议将废水采用槽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根据检测数据分析可知,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受地块历史企业及周边企业历史活动影响较小。截至2023年1月8日本次调查采样结束,许 (略) 疑似污染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调查活动至此结束。
许 (略) 地 (略) 建安区陈曹乡南北街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34.*°,地块面积为*.86m2。本次调查地块1992年前为农田,1992年许 (略) 在该地块开始建设,主要产品为印染棉布,2012年底停产关闭,2012年至今地块闲置,原锅炉房作为村民储存玉米、小麦等农作物使用。地块西侧现状为村庄,地块北侧、东侧、南侧为农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分析、人员访谈,判断调查地块可能的污染区,编制完成了《许 (略) 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采样方案》。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分区布点法”本次调查土壤采样共布设12个监测点位和9个对照点,共获取61个分层土壤样品;地下水在地块内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残余废水共布设1个监测点位。本次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45项基本项目(包括特征污染物苯、苯系物、氯苯、苯胺、六价铬和砷),以及pH、石油烃(C10-C40)、锑、氨氮,共计49项;地下水和废水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除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外的35项常规指标(包括特征污染物pH、苯、耗氧量、氨氮、硫化物、六价铬),以及氯苯、总氮、总磷、苯胺类、锑、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计41项。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等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污染物pH、锑、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特征污染物氨氮的检测值满足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的计算方法推导的风险控制值。
地下水中35项常规指标及特征污染物氯苯、锑、二*苯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苯胺检测值满足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的计算方法推导的风险控制值,总磷、总氮与上游对照点检测值浓度范围基本一致,整体稳定。
废水除总磷、色度超标外,废水其他指标均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总磷超标原因可能为地块内的生活污水、含磷洗涤废水流入污水处理池造成,建议将废水采用槽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根据检测数据分析可知,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受地块历史企业及周边企业历史活动影响较小。截至2023年1月8日本次调查采样结束,许 (略) 疑似污染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调查活动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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