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梅林镇镇区饮用水工程环境信息公示
普宁市梅林镇镇区饮用水工程环境信息公示
(略) 梅林镇镇区饮用水工程
环境信息公示
(略) 梅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 (略) (略) 梅林镇镇区饮用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规定,现将该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梅林镇镇区饮用水工程
项目地址: (略) (略) 梅林镇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904.*元,主要新建一座3000t/d的自来水厂, (略) 工程总长*米,其中原水管(DN250)长2690米,供水管长(DN315)*米,蝶阀井2座,排气阀井13座,排泥井12座,消火栓井20座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梅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梅林镇梅光村梅林广场西侧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 (略)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海珠区星盈街2号2515房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工程分析→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报告表编制→上报评审
工作内容:
1、当地社会经济资料的收集和调查;
2、项目工程分析、污染源强的确定;
3、水、气、声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
4、水、气、声、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5、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态度及所担心的问题;
2、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的看法;
3、对本项目污染物处理处置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递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环评工作中采纳和参考
(略) 梅林镇镇区饮用水工程
环境信息公示
(略) 梅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 (略) (略) 梅林镇镇区饮用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规定,现将该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梅林镇镇区饮用水工程
项目地址: (略) (略) 梅林镇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904.*元,主要新建一座3000t/d的自来水厂, (略) 工程总长*米,其中原水管(DN250)长2690米,供水管长(DN315)*米,蝶阀井2座,排气阀井13座,排泥井12座,消火栓井20座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梅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梅林镇梅光村梅林广场西侧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 (略)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海珠区星盈街2号2515房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工程分析→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报告表编制→上报评审
工作内容:
1、当地社会经济资料的收集和调查;
2、项目工程分析、污染源强的确定;
3、水、气、声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
4、水、气、声、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5、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态度及所担心的问题;
2、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的看法;
3、对本项目污染物处理处置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递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环评工作中采纳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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