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漕河治理工程( (略) 以下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 (略) 民服 (略) 行政审批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漕河治理工程( (略) 以下段) | (略) 徐水区、 (略) 清苑区 | (略) 徐水区水利局 | 河北浩达 (略)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对漕河防洪能力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培厚40.59km、主槽疏挖整治13.85km、堤防防护21.17km、主槽岸坡防护3.25km、 (略) 硬化40.19km、改建上堤坡道29处、生产桥重建或改建8座。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9.*元,占总投资的0.46%。 |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河道疏浚和堤防加高培厚占地,对永久占用的耕地进行占补平衡。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临时占用,临时占地会破坏占地区内的生物结构和植被;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范围内原有植物的剥离、清理及占压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会造成地上部分破坏甚至死亡;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对动物的影响主要为运输、施工机械噪声和人为活动,使动物受到惊扰,迫使其向项目区周边其他生态环境迁移;本工程涉水,施工期将对河道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鱼类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可随着施工结束后逐渐进行恢复,不会影响该区域水生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对景观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破坏了项目区的景观的和谐性;项目施工活动对临时占地区造成强烈扰动,对区域土地利用产生局部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开挖、填方等工作使原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地形地貌受到扰动,地表裸露,增加新的水土流失。 项目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控制占地,对永久占用的耕地进行占补平衡。施工前对工程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进行土地复垦,林地等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有效的收集处置,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河道、河床及植被的破坏。维护施工区域以外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采取临时措施,采取分区防治水土流失,形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时段主要为施工期,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桥梁施工废水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等。基坑排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沿导流槽向下游排放;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在蓄水池暂存,回用于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以上回用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1标准要求。施工营地设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尾水用于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化粪池内粪污定期清掏外运。施工扰动地表水体,可能会对监测站水质监测结果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前将工程情况及施工进度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地表水水质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优化施工用地,尽量远离水质监测断面,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运行期无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食堂油烟,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围挡、 (略) 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施工期扬尘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2019)要求。若遇重污染天气时,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相应的分级响应措施。施工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检修与保养。施工营地油烟选用国家检验认可的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标准。项目施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居 (略) 段设置限速、禁鸣标牌及减速带等。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运行期两 (略) 及交通桥与现状车流量基本一致,禁止在居 (略) 段鸣笛;对车辆进行限速、限行; (略) 运行维护, (略) 面及时修补, (略) 面平整度。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弃土、施工废料、废泥浆、沉淀池泥沙、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隔油池废油。弃土全部综合利用。施工废料可回收利用的回收,不可利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废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运至指定地点填埋或利用,不得随意外弃处理。冲洗废水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污泥,主要成分为土石泥沙等,与清淤无用土料一同运至取土料场进行填埋综合利用。施工营地隔油池定期清理,清理后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置。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漕河治理工程( (略) 以下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 (略) 民服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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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漕河治理工程( (略) 以下段) | (略) 徐水区、 (略) 清苑区 | (略) 徐水区水利局 | 河北浩达 (略)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对漕河防洪能力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培厚40.59km、主槽疏挖整治13.85km、堤防防护21.17km、主槽岸坡防护3.25km、 (略) 硬化40.19km、改建上堤坡道29处、生产桥重建或改建8座。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9.*元,占总投资的0.46%。 |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河道疏浚和堤防加高培厚占地,对永久占用的耕地进行占补平衡。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临时占用,临时占地会破坏占地区内的生物结构和植被;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范围内原有植物的剥离、清理及占压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会造成地上部分破坏甚至死亡;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对动物的影响主要为运输、施工机械噪声和人为活动,使动物受到惊扰,迫使其向项目区周边其他生态环境迁移;本工程涉水,施工期将对河道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鱼类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可随着施工结束后逐渐进行恢复,不会影响该区域水生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对景观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破坏了项目区的景观的和谐性;项目施工活动对临时占地区造成强烈扰动,对区域土地利用产生局部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开挖、填方等工作使原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地形地貌受到扰动,地表裸露,增加新的水土流失。 项目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控制占地,对永久占用的耕地进行占补平衡。施工前对工程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进行土地复垦,林地等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有效的收集处置,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河道、河床及植被的破坏。维护施工区域以外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采取临时措施,采取分区防治水土流失,形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时段主要为施工期,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桥梁施工废水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等。基坑排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沿导流槽向下游排放;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在蓄水池暂存,回用于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以上回用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1标准要求。施工营地设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尾水用于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化粪池内粪污定期清掏外运。施工扰动地表水体,可能会对监测站水质监测结果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前将工程情况及施工进度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地表水水质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优化施工用地,尽量远离水质监测断面,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运行期无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食堂油烟,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围挡、 (略) 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施工期扬尘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2019)要求。若遇重污染天气时,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相应的分级响应措施。施工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检修与保养。施工营地油烟选用国家检验认可的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标准。项目施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居 (略) 段设置限速、禁鸣标牌及减速带等。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运行期两 (略) 及交通桥与现状车流量基本一致,禁止在居 (略) 段鸣笛;对车辆进行限速、限行; (略) 运行维护, (略) 面及时修补, (略) 面平整度。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弃土、施工废料、废泥浆、沉淀池泥沙、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隔油池废油。弃土全部综合利用。施工废料可回收利用的回收,不可利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废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运至指定地点填埋或利用,不得随意外弃处理。冲洗废水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污泥,主要成分为土石泥沙等,与清淤无用土料一同运至取土料场进行填埋综合利用。施工营地隔油池定期清理,清理后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置。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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