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数据局关于2024年7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如东县数据局关于2024年7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 (略) 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档包装新材料研发与生产项目 | (略) 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二组(中天工业园区3号) | 南通彩衡 (略) | 南通鑫睿环境 (略) | 南通彩衡 (略) 成立于2022年9月28日,位于 (略) 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2组中天工业园区3号。公司于2024年投资*万元建设“高档包装新材料研发与生产项目”,备案证号东行审〔2024〕755号,该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纸制品制造 223*”;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塑料制品业 292”。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新建厂房、办公楼及基础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米特种纸护角、塑料包装带1000吨、缠绕膜1000吨的生产规模。 | 1、废水治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接管至河口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接管标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 等级标准)。河口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入薛港河,最终排入栟茶运河。 2、废气治理。项目加热挤出、流延成型与挤出延流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捕集率 90%,去除率 90%。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5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 危废贮存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捕集率 95%,去除率 90%。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 搅拌、破碎产生微量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捕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同时你公司须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其中北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a类区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 (略) 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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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档包装新材料研发与生产项目 | (略) 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二组(中天工业园区3号) | 南通彩衡 (略) | 南通鑫睿环境 (略) | 南通彩衡 (略) 成立于2022年9月28日,位于 (略) 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2组中天工业园区3号。公司于2024年投资*万元建设“高档包装新材料研发与生产项目”,备案证号东行审〔2024〕755号,该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纸制品制造 223*”;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塑料制品业 292”。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新建厂房、办公楼及基础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米特种纸护角、塑料包装带1000吨、缠绕膜1000吨的生产规模。 | 1、废水治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接管至河口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接管标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 等级标准)。河口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入薛港河,最终排入栟茶运河。 2、废气治理。项目加热挤出、流延成型与挤出延流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捕集率 90%,去除率 90%。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5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 危废贮存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捕集率 95%,去除率 90%。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 搅拌、破碎产生微量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捕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同时你公司须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治理。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其中北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a类区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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