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常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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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常熟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通 (略) 扩建化妆品容器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件:*@*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扩建化妆品容器生产项目

(略) 支塘镇工业园区

苏州通 (略)

(略) (略)

年增产化妆品容器 300 万套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产生新增生活用水及排水。

废气:本项目配料、投料过程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 1 套除尘设施收集治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 4#排气筒排放;挤出、检验注塑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注塑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 1 根 15m 高 2#排气筒排放;吹塑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 根 15m 高 1#排气筒排放;印刷固化废气、喷绘废气、烫金废气、热转印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 1 根 15m 高 3#排气筒排放;镭雕产生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点胶废气、油雾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 1 号厂房吹塑车间、粉碎车间边界为起 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以 1 号厂房调色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以 2 号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塑料、废包装材料、废烫金膜、废热转印膜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抹布及废棉签、制版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2

汽车点火线圈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略) 支塘镇任 (略) 2号

(略)

常熟 (略)

购置注塑机、干燥机等设备,改进汽车点火线圈生产工艺,产能不变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本项目注塑、注胶废气收集之后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米高P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以1#厂房、灌封车间边界为起点各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塑料边角料、废橡胶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通 (略) 扩建化妆品容器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件:*@*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扩建化妆品容器生产项目

(略) 支塘镇工业园区

苏州通 (略)

(略) (略)

年增产化妆品容器 300 万套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产生新增生活用水及排水。

废气:本项目配料、投料过程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 1 套除尘设施收集治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 4#排气筒排放;挤出、检验注塑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注塑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 1 根 15m 高 2#排气筒排放;吹塑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 根 15m 高 1#排气筒排放;印刷固化废气、喷绘废气、烫金废气、热转印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 1 根 15m 高 3#排气筒排放;镭雕产生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点胶废气、油雾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 1 号厂房吹塑车间、粉碎车间边界为起 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以 1 号厂房调色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以 2 号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塑料、废包装材料、废烫金膜、废热转印膜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抹布及废棉签、制版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2

汽车点火线圈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略) 支塘镇任 (略) 2号

(略)

常熟 (略)

购置注塑机、干燥机等设备,改进汽车点火线圈生产工艺,产能不变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本项目注塑、注胶废气收集之后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米高P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以1#厂房、灌封车间边界为起点各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塑料边角料、废橡胶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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