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马 (略) 27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中科生隆(福建) (略) 中科生隆固化土生产项目 | 榕马环评〔2024〕18号 | 2024年6月26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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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科生隆(福建) (略) 中科生隆固化土生产项目 | 榕马环评〔2024〕18号 | 2024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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